人民网乌鲁木齐8月29日电 (记者 戴岚)“中国-亚欧博览会”执委会安保部近日决定,为确保2011年“中国-亚欧博览会”顺利举行,自2011年8月30日零时起至2011年9月5日24时止,对乌鲁木齐市及巴州、昌吉州、石河子市和吐鲁番地区小型器和空飘物的飞行活动采取管控措施。
通知称,管控期间,禁止使用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无人驾驶飞机、三角翼(含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模型、航天模型、飞艇、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小型器和空飘物进行飞行活动。管控期间,乌鲁木齐市城区禁止放风筝、孔明灯;禁止放飞鸽子。
因举办“中国-亚欧博览会”特殊需要,需要使用小型器及其他飞行物进行飞行活动的,要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报空军乌鲁木齐指挥所备案后方可飞行。
管控区域各级人民政府及体育、公安、气象、工商、市政市容等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