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市鸽会与基层协会、俱乐之间的关系
在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出台之前,天津市境内的区县信鸽组织统为市信鸽协会管辖。那时,包括组织机构,任职名单以及赛事活动均需市会批准,各竞赛组织均冠以“天津市信鸽协会XX分会”之称谓,是彻头彻尾的分支机构。
自从1998年《社团条例》颁布以后,各分会基于怕“约束”嫌麻烦的顾虑下,特别是抱着多年来“大树底下好乘凉”的心态,对待纳入区县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有些抵触。因此很消扱,一拖再拖,于是引发了占坑的“抢注”风波。由此,“山雨”乍起,矛头直指市鸽会,被人告恶状,整整折腾了近一年。
在市鸽会的强力督促与干预之下,各分会意识到“条例”的严肃性和“注册登记”的重要性,但为时已晚——“坑”已被占用。于是,市鸽会以历史形成的原因为由,四处奔走、多方斡旋,最终说服两局“婆婆”采取变通方式,以市内六区分会为基础,注册成立了南翔、华翔等六家赛鸽俱乐部,解决了关乎生存的法律地位难题。从此之后,市鸽会管辖区县分会的使命便成为了历史。
依据《条例》和我国现行的体制规定,社会团体乃非行政体系,执行的是属地归口管理模式。各级协会之间,不存在垂直的管理责任和义务,仅仅是业务指导关系而已。所谓的“层级”,指的是各自活动的区域及范围。那么,依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信鸽活动管理办法》之规定,更多的是强调同级体育行政部门对辖区信鸽组织的管理责任。当然,市级比赛、国家赛等重大比赛权限一定掌握在省级鸽会名下并组织实施,裁判员自然由省级协会调用。
鉴于历史的原因和会员对协会之间的惯性思维,自然而然地导致了很多会员观念上的错位意识。于是,高估了市鸽会的权限与价值,形成“张三犯错,板子非要打在李四屁股上”的案情,引发一系列的埋怨,人为地制造不少的冤案,未免强人所难。
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市鸽会不管份内份外,所有的工作全都揽在头上,办了很多“老公公背儿媳妇”的傻事。虽然如此,有人并不领情,实惠该占还占,发生问题一推二六五,“你找市鸽会,这事与我无关”!你道是冤是不冤?
有人会问:啥事让你感慨?
其实,事实就摆在眼前:联系并搭建全市报到平台、会员资料及经纬度免费共享、代培代申报裁判员、免收团体会员会费、协助办理动物检疫证……桩桩件件哪一件存在法定义务。正所谓:“干的干,看的看,看的给干的提意见。”你道是冤不冤。有人会说:你收取60元包干信息费,为什么说“份外”?这话乍一听在理,但是,如果市鸽会不是虑及会员和同行的感受与利益,鬼才愿意揽这如“过水面”一般的包干信息费!或者只设置市级赛上传途径,大不了少收个3、40元岂不简单。至于其它的主体爱怎么报到与市鸽会无关。因为市鸽会只对手里攥着市鸽会会员证的会员及其主办的比赛负责,保证市级赛畅通便尽到责任。其它事项均为份外,至于其它主体举办的比赛,跟市鸽会丝毫没有关系。诸如其它省级兄弟鸽会,压根就不操心基层协会如何报到,俱乐部则更视为“两条道跑的车,互不塔界”。
挑水的人,挑得越满,洒水越多,不挑水的人,一滴不洒!
痛定思痛,这个“老公公”很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