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邢台11月15日电(郑立民 侯延辉)近日,邢台广宗县法院对一起盗窃信鸽的刑事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广宗县侯某为贪图小利盗窃信鸽,不料信鸽价值不菲,惹来五年牢狱之灾。
侯某发现该县冯家寨乡西安村杜某家有鸽子,遂于今年4月29日凌晨,翻墙进入杜某家将17只信鸽窃走。回家后,不小心被猫吃了两只信鸽,剩余15只信鸽于5月28日以100元价格卖给亲戚王某。侯某在卖15只信鸽时,被杜某发现并报案。经鉴定,剩余15只信鸽价值为35800元。
日前,法院审理后认为,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根据案件事实、情节及危害程度,判处侯某有期徒刑五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