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信鸽协会公告
各位鸽友:
为将乐亭鸽会办得更公平、更公正、更公开,自2012年春季比赛开始,鸽会将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1、划定集鸽场地,已上笼鸽严禁任何人靠近。
2、控制集鸽时间,超出规程规定时间送达的赛鸽一律不予上笼。
3、请使用电子扫描报到的会员在集鸽前自行将赛鸽情况进行录入,使用密码环报到的会员在集鸽前自行填写竞翔报名单,确有困难的,鸽会工作人员在集鸽区域外指导录入和填写。
4、所有比赛站竞翔报名单在集鸽结束后,按集鸽点在参赛鸽友的监督下统一封存,并由参赛鸽友签字认定,赛鸽归巢当日排列名次时,在至少3名鸽友监督下启封。
5、所有参与集鸽工作人员的赛鸽,必须在其他参赛者的监督下,在统一时间段上笼。工作人员不得为自己的参赛鸽加盖暗章、粘贴密码环等。
6、全部奖金(含指定鸽奖金)及奖杯、奖状等在当季最后一次比赛结束后两周内予以发放。任何会员集鸽时不得拖欠参赛费,不得以上次比赛奖金抵顶参赛费。
7、各比赛站在乐亭集鸽点由会员代表随机抽取印章并做残、留样,在宋道口集鸽点集鸽结束后由会员代表将暗章当众销毁。
8、交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应尽的义务,没有及时交纳会费的会员鸽会不予训放、比赛及发放足环;同时,鸽会的生存发展靠大家,请各位会员购买由县鸽会发行的足环,县鸽会只赚取合理利润,足环价格不会高于市区流通价格。自2012年开始,非本协会发行的足环到本协会参赛,须于比赛前到鸽会登记备案,并交纳1元/个足环的过户费,此举目的不在于鸽会要赚取这1元钱的过户费,而是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共谋发展。2011年以前的其它足环,只要是全国统一足环,均可正常参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望各位会员和鸽会互相监督,共同遵守。如果会员发现鸽会出现违规现象并经查实,由鸽会奖励举报者奖金1000元;如果会员出现违规现象,取消该会员当季全部成绩及奖金(含指定鸽奖金),且参赛费不退。
特此公告。
乐亭县信鸽协会
201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