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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南省信鸽公棚竞赛审批规定
2012/2/15 17: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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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适应信鸽运动发展的需要,保护参赛者与公棚赛事举办者的合法权益,做好河南省2012年信鸽公棚赛的审核、监赛工作,经会议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公棚秋赛申报期限为即日起至3月1日;春赛为3月1日至5月1日前截止。

    二、执行《中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河南省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通知精神,进行审核监赛。

    三、公棚审核材料上报齐全后,经同意方可对外发布正式竞赛规程信息。新建公棚经省鸽协实地考察后方可提交申请。

    四、公棚在训放80公里后,七日内由省信鸽协会派裁判对归巢赛鸽查棚登记注册,公棚才能据此收取参赛费;80公里前收参赛费的,在80公里训放后,未归巢的赛鸽退还参赛费。固定奖金赛制的总奖金设定不大于限收总额的66% 。

    五、比赛站裁判长须于当日12点前到达公棚,与主办方共同制定比赛方案,双方确认后报省鸽协备档;公棚无故修改章程、取消比赛的,省协会五年内不予审批该棚址举办的任何赛事。

    六、公棚规程经审核后在上网或印制彩页时不得做任何修改,违者省信鸽协会将不予委派裁判执裁。

    七、比赛过程当中主办方违反规程规定,不能按照举办比赛实施方案执行的,裁判组可终止执裁,责任由主办方全部承担。

    九、未按规定向省信鸽协会进行申报、审核登记的省内信鸽公棚举办比赛,河南省信鸽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不予委派裁判监赛执裁,其他任何协会和裁判员不得擅自参与公棚竞赛裁判工作。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发布时间:2012/2/15 17: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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