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鸽协〔2012〕1号
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信鸽竞赛计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省直属县(市)信鸽协会:
根据中鸽协《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信鸽常规赛竞赛规程的通知》(社体运协字[2011]3号)精神和2012年竞赛安排,结合我省情况,河南省信鸽协会将组织省辖市信鸽协会报名参加2011-2012年度奥林匹克鸽王赛、第十三届信鸽国家赛、2012年中国信鸽奥林匹克大赛、2012年中国国际信鸽公棚赛、2012年中国国家信鸽公棚赛;2012年河南省信鸽竞翔赛;以及北方公棚轮值赛。现将有关要求和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参加。
附件:
1.组织报名及成绩上报要求
2.2012年河南省信鸽竞翔赛规程
3.2011-2012年度奥林匹克鸽王赛竞赛规程
4.第十三届信鸽国家赛竞赛规程
5.2012年中国信鸽奥林匹克大赛规程
6.2012年中国国际信鸽公棚赛规程
7.2012年中国国家信鸽公棚赛规程
8.北方公棚轮值赛参赛办法
9.2012年“北方十省市公棚锦标赛”竞赛规程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信鸽 竞赛 通知
河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2年3月 日印发
附件1:
组织报名及成绩上报要求
一、报名要求
(一)以省辖市、扩权县为参赛单位报名参加
(二)参加2011-2012年度奥林匹克鸽王赛、第十三届信鸽国家赛,于4月15日前将参赛报名表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至河南省信鸽协会,鸽王赛须注明参评组别,国家赛须注明预计参赛羽数、参赛项目、参加赛区和领队姓名等信息。
二、成绩上报及要求
(一)鸽王赛成绩于每次比赛结束30日内报省信鸽协会进行成绩审核确认后,并将成绩上传至中鸽网鸽王赛评比系统。
(二)国家赛成绩于比赛结束7日内上报省鸽协。
(三)比赛成绩单必须严格按规程要求填写,以邮寄或传真方式报省信鸽协会,同时将电子版成绩发至省信鸽协会邮箱。
(四)做好比赛原始资料、信息的汇总备查工作,确保成绩真实有效。
三、联系方式
河南省信鸽协会
地址:郑州市健康路99号(河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421室
邮编:450012
电话:0371-63862883传真:0371-63862809
电子邮箱:hn1985@126.com
联系人:王慧明
附件2:
2012年河南省信鸽竞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河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河南省全民健身协会
河南省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
各辖市(扩权县)体育局、信鸽协会
三、协办单位:待定
四、组织办法
(一)2012年河南省信鸽竞翔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有关领导组成,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全省竞赛筹备组织工作;
(二)各市有关单位协调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市参赛的组织工作,制定相应细则并报竞赛办公室备档公布;
五、竞赛时间
2011年4月28日(司放)
六、竞赛项目(空距不少于500公里)
(一)单鸽赛(当日归巢有效)
(二)团体赛(同一会员名下6羽为一组,次日18时前归巢有效)
七、参赛单位及办法
(一)以各省辖市为单位(各省辖市信鸽协会或基层单位))统一报名,自愿参加(以鸽主姓名报名参赛,赛前填写“报名单”,参赛单位存档备查);
(二)参赛鸽佩戴省鸽协发放的全国统一足环(秋季幼鸽赛佩戴2011年足环,赛前加盖印章);
(三)单鸽赛每羽收参赛报名费10元,团体赛每组收参赛报名费60元;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竞赛执行中鸽协2002年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其它有关补充规定;
(二)空距不少于500公里;
(三)赛向、司放点(须报坐标)由各参赛单位自选,报竞赛办公室确认;
(四)司放时间(春赛:2011年4月28日);
九、报到
(一)本次竞赛报到方式由各参赛单位自定,上报省竞赛办,确认后上网公布;(使用168报道系统统一排名)
(二)所有竞赛鸽入笼前必须粘贴不干胶密码条,和佩戴电子扫描足环,加盖暗记章,赛后抽查验鸽;
(三)比赛结束后各地、市参赛单位必须在比赛结束3天内填写“信鸽竞翔成绩报名单”,报省竞赛办,前十名提交验棚报告。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本次比赛以分速排名,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分速相同,赛距远者名次列前,单鸽赛录取前200名,前6名颁发奖牌,7-200名颁发证书,前100名设奖金;团体录取前10名,前3名颁发奖牌,4-10颁发证书,前5名设奖金;
(二)报名费总数的80%作为奖金发放,10%留用市鸽协,10%留用省鸽协制作奖牌、证书;
(三)单鸽奖金按总报名费比例分配:单鸽1名12%、二名8%、3名5%、4-10名均分20%、11-100名均分35%;
(四)团体赛奖金按总报名费比例分配:1名40%、2名20%、3名10%、4名5%、5名5%;
(五)主办单位根据各地参赛组织情况,评选“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牌;
(六)主办单位组织优秀裁判员评选,评选比例为裁判员人数的10%;
(七)主办单位评选最佳个人参赛奖;
(八)单鸽前六名、团体前三名鸽主参加颁奖。
十一、报名办法
(一)参赛单位须于2011年4月20日前将参赛报名表(一)以电子文档方式和传真邮寄方式加盖公章报组委会竞赛办公室(地址:郑州市健康路99号河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421房间电话:0371-63862883,传真:0371-63862809,联系人:王慧明),未按规定时间报名视为弃权,可由其他单位报名参加。
(二)各参赛单位在比赛司放当天11点前(赛鸽报到前)将参赛鸽汇总表(表二)及参赛费交竞赛办(汇款办法及账号另行通知),迟者视为弃权,责任由参赛单位自负;
十二、仲裁和裁判
(一)由主办单位选派仲裁委员;
(二)裁判员由各地市协会或参赛单位派出,组委会统一调派循环监赛,裁判员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三)裁判员必须遵照中鸽协2002《信鸽执裁规则与裁判法》严格执裁,如发现舞弊事件,组委会一经落实,由省鸽协遵照裁判法及有关规定,对当事裁判员进行严肃处理,被执裁协会的比赛成绩无效(报名费用不退),一切经济责任由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承担,并由组委会通过河南省信鸽协会网站通报。
(五)参赛单位未按本规程要求而造成会员损失,由各参赛单位负责。
十三、其他事项
(一)各参赛单位全权负责本单位参赛组织工作的安全,制定各项安全措施,办理司放人员人身保险,确保参赛安全。妥善处理赛事纠纷和一切善后事宜,发生的一切安全等责任事故和赛事纠纷由参赛单位负责。
(二)各地、市鸽协可将本次比赛纳入本鸽协春、秋季两季竞赛计划
(三)各省辖市信鸽协会会员棚号使用范围(6位数的前2位)如下:
郑州00,开封10,洛阳11,安阳12,商丘13,新乡14,濮阳15,鹤壁16,焦作17,南阳18,信阳19,驻马店20,漯河21,平顶山22,周口23,许昌24,济源25,三门峡26。
(四)本次竞赛相关信息组委会将通过河南省信鸽协会网站及时公布;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