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棚近几年流行获奖鸽子拍卖“公棚保底拍卖方式”,即:公棚在获奖鸽拍卖会上,当发生拍卖鸽流拍时,公棚有权收购,如公棚未收购的获奖鸽,则鸽主缴100元领回。
据说,陕西公棚的这种做法是从北京公棚那里学来的,陕西公棚屡试不爽。
但是,从今年秋季起,陕西公棚的这种“获奖鸽子公棚保底拍卖方式”将被禁止了!回到以前的公棚获奖鸽拍卖方式,公棚无权保底收购,流拍鸽由鸽主交100元领回。
这个规定是在6月2日,陕西省信鸽协会召开的“全省信鸽公棚竞赛工作座谈会”上作出的。参加那次座谈会的有西安市、咸阳市信鸽协会、全省信鸽公棚竞赛单位代表,裁判员代表、鸽友代表、网站媒体代表等25人。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主任田凯同志应邀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省信鸽协会主席袁世禄、赵湘庭、杨文辉等领导对此做了说明,与会代表,包括公棚代表对此也无疑义。
会后,陕西省信鸽协会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
关于公棚流拍鸽的问题参赛鸽友意见最大,他们认为,参赛鸽的所有权是个人的,因为,鸽友给参赛鸽交了参赛费,而且,公棚也给获奖鸽颁发了奖金,证明了鸽子产权属于鸽友个人,因此,获奖鸽拍卖公棚无权收购,有的公棚出的获奖鸽拍卖条例“拍卖鸽流拍时,公棚有权收购”是霸王条例,是无效的。
鸽友还认为,公棚收取拍卖鸽拍出总价的40%费用有悖情理,公棚提出的10%用于拍卖费用还有点道理,另外收取的30%费用却是剥夺。
公棚认为,“当发生拍卖鸽流拍时,公棚有权收购”不是霸王条例,公棚实际上也是需求方,也可以是鸽友,也可以参加拍卖,只是省却了公棚方自己举牌参与拍卖的过程,无可非议,公棚这样做会提高拍卖会的效率。
据我所知,以前陕西公棚方就是自己举牌参与拍卖的,现在搞的“公棚有权收购”显得不文明,鸽友看了不舒服。
其实,鸽友还不知道公棚这样做的真正内情,这些流拍鸽在公棚是留不住的,最终都被公棚卖了出去,有的会被平价卖出,有的还会被高于流拍价卖出。这种现象类似于房屋二手交易市场,散户拿着房子不好卖,商家集中起来卖高价是一个道理。
现在,陕西省信鸽协会的新规定做得好,起码保护了鸽友的基本利益,以后公棚自己拍获奖鸽那是公棚的事情,一旦发生流拍鸽,鸽友交100元领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