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晨5:15,江苏宿迁某俱乐部300公里特比大赛开笼,集鸽79羽。由于天气闷热,截至当日18时仍未见鸽。18时29分,俱乐部负责人短信通知参赛鸽友:19时前未见鸽则取消比赛,上笼鸽不平分奖金,谁拿环子退谁钱。
短信发出后不久,19时05分,某鸽友一羽赛鸽归巢,随后19时22分其又一羽归来,当日仅归这两羽。但负责人仍按之前短信通知执行:取消比赛,凭环退费,遭来参赛鸽友集体抗议。
关于本次大赛,俱乐部章程明文规定:无论卖多少环,奖金5万不变,设伯马制,但最终售环金额仅两万左右。
请问,如此取消比赛,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