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我来写鸽史”征集活动(投稿:方文)
捏造成绩不该 起诉鸽会被驳回
今年4月,四川自贡市信鸽协会某分会组织的500公里信鸽比赛引发了一场官司。
这次比赛是一次性放飞包含三项内容的比赛,即普通赛、有奖赛、指定鸽赛。比赛规定:参加有奖赛的信鸽才能参加指定鸽赛,可获双重奖。4月22日集鸽时,因主客观原因在粘贴密码环的环节上出现严重违规。次日上午8时,鸽协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前两项比赛照旧,指定鸽赛取消,并广而告之。
某鸽获得奖赛第8名,鸽主捏造此鸽在报到时裁判“加盖指定鸽赛验收章”,“取得指定鸽赛第1名的成绩”。该鸽主把办理参赛手续视为“民事合同关系就已成立”,“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为由,于6月7日起诉,将鸽协告到自贡市某法院,请求法院判被告付3000元指定鸽赛奖金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结果,法院一审不予支持;二审判决:撤销一审裁判,驳回原告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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