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棚应该改为冬棚?
章程十月份决赛的秋棚本应十月决赛,可诸多公棚直到现在还未进入预赛。尤其是在北方地区十月和十一月的气温相差甚大,难免使鸽子的发挥受到影响。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一、本应如期举行的赛事却因天气的影响而延误;
二、公棚在收鸽期内未能如愿收到参赛羽数,赔钱的事谁也不愿干,于是随意更改章程推迟收鸽截止日期,比赛日期顺延。
三、公棚所在地公棚太多,鸽会人少派不出裁判,再加上十月又是鸽会秋赛时节,鸽会得先主内后主外。现在为了体现公正,最后一站训放得裁判监放,增加了鸽会工作量。
公棚未能按章程如期举行比赛,受伤害的无非是鸽友们。秋高气爽,温度适宜举行比赛。而章程规定的是十月份决赛,可十一月中旬了决赛还在推迟。对于这种现象有些鸽友是这样认为,大家都推迟了,鸽子在一个条件下比赛,受影响大家都受影响。可也有些鸽友在埋怨,我按你公棚的章程比赛日期出的秋赛幼鸽,你公棚到冬季才比赛使我的鸽子不能正常发挥。
对于这种现象不知中鸽协有无规定。鸽友迟缴参赛费算违约被剪环,被打入黑名单公示。那么公棚推迟比赛日期,把秋赛变冬赛,算不算违约?应不应该列入黑名单?既然是章就该双方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