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保定市宏兴赛鸽联盟取消联盟杯400公里冠军成绩的公告,引发广大鸽友热议,本人深感困惑。
可仔细一想,其实问题不是出在执行上,而是出在事先制定的规则上。因为既然规则已经定下,不论对错,执行将是必然的,否则将会引出更多的问题。
可悲的是这样违反常理的规则,当初制定它时是怎么考虑的?面对那么多人是怎么能够通过并公布的?难道就没人知道主观的质疑不能抹杀客观的事实这个道理吗?
一只20分钟内刚从400公里外飞归的鸽子,作为一个裁判应有鸽子检验的基本常识。问题是裁判到底是怎么看的,是因为没水平做这样的鉴定还是另有原因?因为我不知道几个裁判是否一致通过了提案。在既定规则的条件下,裁判的意见是否被重视?
我认为同等气候条件下,只要分速并没有超过历届国家赛纪录,是没有依据以非正常飞行为理由否决它是冠军的真实性的。和伯马相比,冠军所谓的超分速比亚军早归巢其实是一种时有发生的“普遍现象”,它超的是本届赛鸽群体的分速,不是历史极限的分速,更何况还有分速打破历届纪录的呢!
不相信不意味着不可能,可能的不一定你相信,这很正常。问题是我们要以事实为依据执行政策,不能做“有罪推定”。人家冠军证明了自己的能力,你不相信可以找出证据来证明你的怀疑,也可以启动调查程序,而不是启动特权以否决来维持你的权威。这和法律不能因为怀疑就定罪是一个道理。
由此想起,曾经北京有一只雪地千公里归巢的伯马,因为是牛眼白鸽而被否决了,为此听说事主们还打了官司。无论官司谁胜谁负,我不禁要问,难道雨点就正常了吗?在雪地这样特殊的飞行中,就不可能有牛眼白鸽这种特殊的眼砂和羽毛飞出特殊的优势吗?白鸽的红色牛眼是否对白雪皑皑的反光有滤色作用呢?这和我们人在皑皑雪原要带红色滤色镜保护眼睛是否一个道理?这些事应该是值得我们用科学的眼光去思考的。
一个好的信鸽赛制的完善,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去探索,这里必须是以客观科学为依托。这样我们就不会在类似超速的质疑中止步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