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全省信鸽运动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裁判员、司放员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州信鸽协会:
根据湖南省信鸽协会2013年工作会议精神,为表彰先进,鼓励大家共同努力,促进我省信鸽运动进一步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起每年度将评选先进协会、个人及优秀裁判员、司放员、电脑员,并开展湖南信鸽名人、裁判员通讯录数据库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先进集体:
1、市级协会管理的信鸽组织。
2、有诚信支持信鸽运动发展的公棚、企业。
(二)先进个人:
1、省级和市级协会工作人员。
2、二级以上信鸽裁判员。
(三)优秀裁判员
(四)优秀司放员
(五)优秀电脑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协会有关规定,诚信、规范开展活动、热情服务会员。
2、注重管理和制度建设;注重发展青年会员;注重裁判员队伍培训和管理。
3、积极承办中国信鸽协会全国性、湖南省信鸽协会全省性赛事、活动和会议。
4、有计划、有组织地举办本地区各类信鸽活动,为信鸽运动发展做出贡献。
(二)先进个人:
1、自2002年以来在省级、市级信鸽协会工作(或担任裁判员)三年以上,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作风正派。
2、热爱信鸽事业,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为信鸽运动的发展做出贡献。
3、工作积极,责任心强,成绩显著,会员信任。
(三)优秀裁判员
(四)优秀司放员
(五)优秀电脑员
三、名额分配
四、评选办法
(一)各协会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推荐。
(二)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需填写推荐表(A4纸打印)报湖南省信鸽协会审核。
(三)推荐表须加盖市级信鸽协会和市级体育主管部门公章,于2013年 月底前寄至湖南省信鸽协会秘书处。
附件:
1、先进单位自荐表
2、先进个人推荐表
湖南省信鸽协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注:各项具体细则将陆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