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信鸽协会文件
皖鸽协字[2013]1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2013年信鸽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市信鸽协会、省直属分会:
根据2013年1月全省信鸽工作会议关于信鸽竞赛计划与规程讨论意见,结合中鸽协2013年竞赛规程,经省鸽协2013年第一次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参赛单位务必于2012年3月30日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将本协会竞赛计划、规程、注册会员的书面资料及其电子文档,报至省鸽协办公室,同时附报可调用二级以上裁判员3至4名,并注明其等级和现用手机号。
联系人:邵群 电话:18919601486
邮 箱: ahpgchen@163.com
特此通知
安徽省信鸽协会
2013年1月28日
主题词:信鸽 竞赛 规程
抄 报:中国信鸽协会、安徽省体育总会秘书处
抄 送:有关县(市、区)信鸽协会
2013年安徽省信鸽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安徽省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各市信鸽协会、省直分会
三、竞赛计划:
序号 |
竞赛项目 |
竞赛时间 |
司放地点 |
备注 |
1 |
全国奥林匹克 鸽王赛 |
3月至11月 |
各地按中鸽协要求 组织实施 |
规程待发。由各市鸽协和省直分会具体组织实施,省鸽协审核、上报。 |
2 |
第14届信鸽国家赛暨全省”黄山杯”多关赛郑州站 |
2013年5月中旬 |
郑州 |
各市鸽协自行组织,根据各地距差分若干级别,每羽报名费7元(含中鸽协2元)。 |
3 |
安徽省”黄山杯”多关赛潼关站 |
2013年5月下旬 |
潼关 |
各市鸽协自行组织,根据各地距差分若干级别,每羽报名费7元。 |
4 |
安徽省”黄山杯”多关赛宝鸡站 |
2013年6月中旬 |
宝鸡 |
全省集鸽点:合肥;根据各地距差分若干级别;每羽参赛费20元。 |
5 |
安徽省”黄山杯”多关赛武威站 |
2013年6月下旬 |
武威 |
全省集鸽点:合肥;每羽参赛费40元。 |
6 |
安徽省”黄山杯”三关鸽王赛 |
2013年5月-6月 |
郑州、潼关、宝鸡 |
分组及奖金设置见后表。 |
6 |
第七届全国千公里联赛(东南赛区) |
2013年11月上旬 |
北京大兴区 |
全省集鸽点:合肥;每羽参赛费10元,按实际收鸽羽数设奖。 |
7 |
2013年度全省各春、秋公棚赛 |
2013年3月至12月 |
各公棚按竞赛规程执行 |
必须是省鸽协考察、审核批准和备案手续齐全的春、秋注册公棚;省派裁判组成绩有效。 |
8 |
2013年全省 信鸽品评赛 |
另行通知 |
|
四、参赛条件和办法
(一)严格执行中鸽协最新《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参赛者必须是各市2013年3月30日前报省鸽协注册备案的会员(加盖协会公章),同时上报Excel格式电子版会员资料。
(三)参赛会员须认真正确填写《信鸽竞翔报名单》,国家赛一式3份(所在鸽协留存一份,报省鸽协1份,中鸽协1份);省赛一式2份(所在鸽协留存1份,上报省鸽协1份)。
(四)各相关参赛单位需有规范安全场所及必备设施并能充分满足竞赛的规定要求。
(五)各参赛单位,必须在2013年3月30日前上报2013年竞赛规程,并注明可调用国家二级以上裁判2至4名附名单、联系电话号码,否则不予办理省赛相关手续。
(六)2013年省级竞赛一律由各市鸽协组织进行,其所辖县、区协会不再直接参赛;个别市级信鸽协会若不能组织参加省赛的,可由区县级信鸽协会向省信鸽协会申请承办。
(七)信鸽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地震、禽流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网络中断、气候突变等不可抗力的意外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报到办法
(一)省赛采用安徽省信鸽协会的报到专线16861234、16861235(协会手动)和“安捷”电子报到计时系统,其他报到方式无效。
(二)参赛鸽归巢报到有效时间均从第一羽赛鸽归巢开始计算:300公里级为1日(24小时);400公里、500公里级为2日(48小时);600公里级、700公里级为3日(72小时);800公里级为4日(96小时);1000公里级为5日(120小时);1500公里为10日(240小时)有效。
(三)参赛鸽有效报到时间计算按合肥市当日的日出日落时间为准。
(四)全国暨全省鸽王赛的成绩报到、资格审查、汇总工作由各市协会、省直分会具体负责,鸽王赛成绩计算软件下载请与中华信鸽网联系。请务必妥善保管《信鸽竞翔报名单》、《信鸽竞赛监放单》、《查棚验鸽报告单》、《信鸽竞翔成绩报告表》等相关原始资料,作为上报全国暨全省鸽王赛成绩的原始依据。省鸽协负责审核、确认。不能完成此项工作的,以市级协会为单位申请省鸽协组织裁判帮助办理,资料不全的不受理。其所需的人员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
(五)省赛的成绩报到、资格审查、汇总工作由省鸽协裁委会负责。
六、验鸽
(一)凡获各级别前名次的参赛鸽,鸽主必须做好等候验鸽准备,由省鸽协随时上门抽检。
(二)省派裁判上门验鸽查棚时,要严格按照《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规定逐项复核。当事鸽主应予以配合,否则成绩无效。
七、录取名次与奖金、奖励设置
(一)郑州站
总奖金10万元 |
300公里级(285公里-380公里以下) |
第1名 1500 |
第2名 1000 |
第3名 800 |
4-10名 500 |
根据实际距差分若干级别后按照各级别参赛羽数的10%录取名次分配奖金 |
400公里级(380至475公里以下) |
第1名5000 |
第2名3000 |
第3名2000 |
4-10名 500 | ||
500公里级(475至570公里以下) |
第1名5000 |
第2名3000 |
第3名2000 |
4-10名 500 | ||
600公里级(570公里以上) |
第1名 5000 |
第2名3000 |
第3名2000 |
4-10名 500 | ||
中鸽协 |
国家赛依赛线方向分别录取100名 |
第1名 500 |
第2名300 |
第3名 200 |
- |
(二)潼关站
奖金10万元 |
500公里 (475公里-570公里以下) |
第1名 1000 |
第2名 600 |
第3名 300 |
4-10名 150 |
根据实际距差分若干级别后按照各级别参赛羽数的10%录取名次分配奖金 |
600公里 (570公里-665公里以下) |
第1名 5000 |
第2名 3000 |
第3名 2000 |
4-10名 500 | ||
700公里 (665公里-760公里以下) |
第1名 5000 |
第2名 3000 |
第3名 2000 |
4-10名 500 | ||
800公里 (760公里以上) |
第1名 3000 |
第2名 2000 |
第3名 1000 |
4-10名 300 |
(三)宝鸡站
总奖金7万元 |
800公里 (760公里-855公里以下) |
第1名 1500 |
第2名 1000 |
第3名 500 |
4-10名 300 |
根据实际距差分若干级别后按照各级别参赛羽数的10%录取名次分配奖金 |
900公里 (855公里-950公里以下) |
第1名 1500 |
第2名 1000 |
第3名 500 |
4-10名 300 | ||
1000公里(950公里-1045公里以下) |
第1名 8000 |
第2名 5000 |
第3名 3000 |
4-10名 1000 | ||
|
1100公里(1045公里以上) |
第1名 3000 |
第2名 2000 |
第3名 1000 |
4-10名 500 |
(四)威武站
总奖金 3万元 |
1500公里(1300公里以上) |
第1名 7000 |
第2名 4000 |
第3名 2000 |
4-10名 1000 |
10-60名 200 |
(五)“黄山杯”三关鸽王赛
总奖金3万元 |
组别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4-10名
|
三关空距 |
A组 |
1000 |
700 |
400 |
200 |
300.500. 800公里 | |
B组 |
3000 |
2000 |
1000 |
500 |
400.600. 900公里 | |
C组 |
3000 |
2000 |
1000 |
500 |
500.700. 1000公里 | |
D组 |
3000 |
2000 |
1000 |
500 |
600.800. 1100公里 |
(一)以上为预设奖金及级别,在总奖金已定的情况下根据实际距差分若干级别后按照各级别参赛羽数的10%录取名次分配奖金,由省鸽协主席办公会通过后公布。
(二)第十四届信鸽国家赛和第七届全国(东南赛区)千公里联赛的奖金设置,按照中鸽协2013年相关竞赛规程办理。
(三)“黄山杯”多关赛各级别前50名颁发奖状。前10名颁发奖杯;“黄山杯”三关鸽王赛各级别前20名颁发奖状,前3名颁发奖杯。
八、备注
(一)各地鸽协自行派赛鸽车送至郑州站、潼关站司放点(费用自理),郑州站同时录取国家赛和省赛名次。宝鸡站、武威站由省鸽协安排赛鸽车送达既定司放地,如有自愿申请集鸽点的市级协会,须在报送今年规程时提前附送书面申请,经省鸽协研究同意后加设并予以公告,临时申请无效。
(二)各地参加省赛和需省派裁判事宜,省鸽协根据各地在有效期内报送的竞赛计划规程的正式文件安排,一般不得随意更改,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要变动的应于竞赛日7天前书面报至省鸽协办公室,否则不予安排。
(三)仍然采取省统派异地等级裁判负责集鸽和司放、辖地或管片省鸽协副主席现场总负责、主动邀请鸽友代表参与和随车架设司放轨迹跟踪拍照系统的“四结合”方式,全程进行执裁、督导与监督。
(四)省派裁判主要负责监督集鸽、司放和途中信鸽运输安全,司放裁判配合司放地鸽协派出裁判完成好监放程序,不得替代地头监放职能,否则取消竞赛成绩。
(五)司放前,司放裁判应与地头裁判正确校对手表、手机时间,确保司放时间回传精确无误。
(六)各地鸽协集鸽完毕,要当即把书面的“电子踏板集鸽报到资料”、“信鸽竞翔报名表”分别报送省鸽协和中鸽协(国家赛);“电子踏板集鸽报到资料”的电子文档分别报省鸽协裁委会和《中华信鸽网》邮箱。
九、竞赛纪律与申诉
(一)凡参赛单位及会员,如有作弊和违犯竞赛规程等行为,一经核查属实,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取消成绩、停赛、开除会籍处理;对违法的参赛单位及会员,交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省鸽协届内仲裁委员会,负责调解一般纠纷,受理信鸽竞赛的相关申诉,仲裁委员会裁决为最终裁决。申诉当事人必须提交书面材料,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胜诉全数退还,败诉不退。申诉期限在成绩确认正式发布后48小时内受理,逾期和口头、电话申诉的,不予受理。
(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安徽省信鸽协会。
安徽省信鸽协会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