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鸽协足环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的建议
中鸽协近日发布了“中鸽协足环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首先可以肯定中鸽协听到了广大鸽友的意见和呼声,不管现在“试行征求意见稿”可不可行,鸽友满意度有多高,还是说明了一点:中鸽协在行动,在工作。
作者阅读数遍后,感觉“中鸽协足环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还不是很合理,有待商榷的地方较多,本人只作重点阐述,其它似是而非,可说不可说的就不多说了。
对“第三章 信鸽足环的发行”中第十条的足环价格限定有不同的看法:
第十条 全国统一足环实行指导性定价发行,全国终端发行价格不高于2.5元/枚。足环发行收入应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合理使用,严禁挪作他用。全国统一足环发行收入不得与训放费用、会费及其它费用合并收取。
中鸽协这次“中鸽协足环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鸽友的意见和呼声主要是足环价格太高问题,而该“征求意见”却把足环价格框定在“终端发行价格不高于2.5元/枚”。
这样将会造成如下情况发生:
一、“征求意见”太笼统,没有把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不发达地区区分开来。
二、这样会造成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的鸽协,根据最高限价收取足环费。
三、本来一些不发达地区的足环售价没有2.5元/枚,比这个价格还会低一些,这样的规定就等于提供给一些鸽协合理加价依据,反而会加剧了会员们的负担,会员们的意见将会直指中鸽协。
“中鸽协足环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中讲到“全国统一足环不是商品,不得在市场上自由流通”一点,笔者是这样认为的:
一、既然认为“全国统一足环不是商品,不得在市场上自由流通”,那收取2.5元/枚的价格依据是什么?
二、生产厂家生产一枚足环的成本一毛多一点,然后中鸽协一枚提取一毛管理费,省市鸽协再适当加一点,也不至于发到会员手里,价格就翻了那么多倍吧?
三、各级鸽协都不是商业机构,“全国统一足环不是商品”,但是一个足环即可达到一本万利的程度,难道说这不是和会员做生意吗?这是不是有悖于我们鸽协的初衷?
笔者建议:
一、中鸽协在解决足环价格问题,要使会员意见小一点,应该学习国务院处理国内几次平抑物价的方法:
1、猪肉价格居高不下时,国家马上从储备库拿出低于市场价格的供给市场。
2、前几年棉花价格居高不下, 国家马上从储备库拿出低于市场价格的供给市场。
3、前几年食砂糖价格居高不下, 国家马上从储备库拿出低于市场价格的供给市场。
4、前几年铜价格居高不下, 国家马上从储备库拿出低于市场价格的供给市场。
二、中鸽协应该压低省市的足环加价幅度,把足环单价降下来;
1、一枚足环发到会员手里不超过一元五角为合适,根据生产成本,完全可以达到,而且鸽会还有利润。
2、如果鸽会的足环价格低了,市场上那些假环就会得到一定的遏制。
这样调控才能解决价格问题,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