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信鸽协会文件
皖鸽协字[2013]7号
关于2014年春季信鸽公棚赛审批情况公告
安徽省信鸽协会于2013年7月10日对省境内各公棚申报2014年春季信鸽公棚赛竞赛规程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将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以下单位审核情况符合安徽省信鸽公棚赛竞赛管理规定:
1.淮南市顺龙赛鸽有限公司(淮南顺龙公棚): 法人代表 龙红纪
2.蚌埠市太平鸽业有限公司(蚌埠市太平公棚): 法人代表 李 丽
3.蚌埠市振祥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蚌埠巍巍公棚):法人代表 高晶晶
5.舒城华汇养殖有限公司(舒城华汇公棚): 法人代表 周世好
以上四单位已缴纳竞赛保证金、监赛费,提供信鸽竞赛全额奖金担保书,并经所属市级体育局批准,各项材料符合规定要求,安徽省信鸽协会对上述四单位进行监赛。
二、太和百太信鸽公棚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巢湖康华信鸽养殖合作社奖金未能提供单位担保,未缴纳监赛保证金、监赛费。要求上述两单位十日内办理好相关手续,否则省鸽协不予审批、监赛。
三、安徽省境内未经省鸽协审核批准的信鸽公棚比赛,冒用安徽省信鸽协会名誉监赛,省鸽协将追究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主办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省鸽协将一如既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为广大鸽友服务。
安徽省信鸽协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