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养鸽子的,看好自己的鸟”》追踪
业主称收到拆“木质板房”通知

27日本报关于绿地世纪城鸽棚的报道
■他认为,“板房”属违建而“鸽棚”允许建设,通知与事实严重不符
■对于是否下达了通知书,黄山办事处无人回应
■云龙区委宣传部证实黄山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下了整改通知书
本报讯 (记者 林玉尘) 本报连续两天对(徐州)绿地世纪城30号楼1单元601室楼顶的鸽棚进行了报道。昨天下午,鸽棚主人李先生称,在家门口见到了云龙区城管局开具的整改通知,要求他限期拆除位于楼顶“面积为16㎡”的“木质板房”。但是这一说法没有得到绿地世纪城所在辖区云龙区黄山街道办事处的确认。
记者多次联系云龙区黄山街道办事处,表明采访意图,对方皆以“领导不在”、“向领导汇报”、“请留下电话号码,让领导和您联系”为由回应。直至昨晚8时发稿时,黄山街道办事处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就此事做出回应。
昨日,云龙区委宣传部证实,8月27日下午,云龙区城管局黄山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给绿地世纪城30号楼1单元601业主出具了整改通知书。因该户业主不在家,整改通知书留置送达。
鸽棚主人李先生认为,盖有云龙区城管局印章的整改通知无论是在程序还是在内容上皆存在不合法的地方。他一再表示自己的鸽棚手续合法,不属于违法建设。
云龙区城管局在整改通知书上要求李先生拆除的是“位于楼顶的‘木质板房’”。李先生认为自己在楼顶搭建的是“鸽棚”。“‘木质板房’和‘鸽棚’有本质的区别。”李先生说,“‘木质板房’属于违法建设,这是国家不允许的,但是信鸽协会的会员在楼顶建设‘鸽棚’是允许的。云龙区城管局故意把‘鸽棚’写成‘木质板房’要求我拆除,这与事实严重不符。”
“行政执法应该有严格的程序,程序不合法则行政执法的根基不存在。”李先生说,“拆除我楼上的鸽棚首先应当由规划部门认定我的鸽棚属于违法建设,然后再由城管部门拆除。徐州市规划局没有明确表示我的鸽棚是违法建设,云龙区城管局就给我下达整改通知,明显属于程序违法。”
李先生称,徐州市信鸽协会已经写了一份证明信,证明其鸽棚在信鸽协会注册在案,符合建设鸽棚的程序。他已经将这份证明信以及其信鸽协会会员证复印件交给了黄山街道办事处一位姓朱的副主任。
事件回顾:
8月27日 “楼上养鸽子的,看好自己的鸟”

■居民对鸽笼意见蛮大
■物业对鸽笼无可奈何
■建鸽笼需“驾照、行驶证”
8月26日下午,有读者打来电话称:位于郭庄路和庆丰路交叉口西300米的绿地世纪城小区,一幢居民楼顶楼建起了“空中别墅”。据了解,这是一个鸽笼,为30号楼1单元601业主所有,常有鸽子飞进飞出。邻居对此意见蛮大:“我们希望楼上养鸽子的,看好自己的鸟。”
据小区保安介绍,这是一个鸽笼,常有鸽子进出,这位业主称自己有权在楼顶建设鸽笼。
鸽笼建成后,物业公司给业主开具了两次整改通知书,责令他限期拆除鸽笼,恢复原貌。但是业主对此置若罔闻。
我市一位信鸽运动爱好者说,市民搭建鸽笼,要取得信鸽协会审核资质,还需报本级有关行政部门审批通过。仅凭一纸文件还不足以证明鸽笼的合法性,除此之外还应该出示“会员证”以及鸽笼编号。就像我们在马路上开车一样,“信鸽协会会员证”相当于“驾照”,“鸽笼编号”相当于“行驶证”。
8月28日 市规划局:从未审批过鸽棚

■鸽棚主人 文明养鸽从未扰民
■信鸽协会 希望大家相互理解
■相关法规 文明养鸽有法可依
■市规划局 未审批过一幢鸽棚
李先生是这个鸽棚的主人。昨天上午,他看到本报的报道后,认出了照片上的鸽棚正是自己的。“我是徐州信鸽协会的注册会员,这个鸽棚在徐州市信鸽协会有备案。”李先生说,“我养鸽子的手续完全合法。”
市信鸽协会证实,李先生确实为其会员,且鸽棚注册在案,编号为781。
据了解,李先生的信鸽屡屡在国家、省、市的比赛中获奖,其种鸽的单价达到几十万元。
2000年8月10日,市体委、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城镇信鸽训养管理的通知》。
“通知”对鸽棚的建设程序以及规格进行了严格的限定:“鸽棚搭建者须个人提出申请,设计简图,经所在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同意,经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报所在地区信鸽协会审批后统一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通知上“报所在地区信鸽协会审批后统一上报有关部门批准。”这样的表述让很多信鸽运动爱好者摸不着头脑。“有关部门”到底在哪里,请谁来审批鸽棚?市信鸽协会坦陈,徐州所有的鸽棚只是在信鸽协会备案,没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城市规划管理监察大队队长韩凤乔称,徐州市规划局从未审批过一幢鸽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