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省第八届信鸽大赛竞赛规程
一、举办宗旨:为给广大信鸽爱好者搭建规范竞赛平台,打造品牌大赛,促进信鸽交流,提升川鸽价值和竞争实力,引导赛鸽运动健康发展,省鸽协决定在2014年春季继续举办四川省第八届信鸽大赛。
二、主办单位:四川省信鸽协会。
三、参赛单位:各市、州信鸽协会,驻川铁路信鸽协会。
四、参赛资格:1、须持有中鸽协颁发的会员证,省鸽协颁发的棚号牌的会员才有资格参赛;2、参赛鸽必须佩戴一枚中国信鸽协会发放的22足环;3、在川铁路职工会员其信鸽佩戴32环或22环均可参赛。非铁路系统的职工会员,其信鸽佩带2009年以后发行的32足环不得参赛,否则成绩无效;4、佩戴其他足环的信鸽不得参赛;5、市、州鸽协不参赛或组织有困难的,其下属区、县鸽协可直接组织参赛。
五、级别设置:
300公里级(大于250公里,小于等于300公里);
350公里级(大于300公里,小于等于350公里);
400公里级(大于350公里,小于等于400公里);
450公里级(大于400公里,小于等于450公里);
500公里级(大于450公里,小于等于500公里);
550公里级(大于500公里,小于等于550公里);
600公里级(大于550公里,小于等于600公里);
650公里及以上级(大于600公里)共八个级别。
六、司放地点:陕西秦岭,经纬度为106°55′19″,34°14′29″。
七、司放时间:4月21日下午在司放地报到,20:00时以前报到完毕。4月22日(星期二)晨放飞,司放时遇雨待晴,遇雾待清,遇沙尘暴等恶劣气候顺延。
八、竞赛规则、裁判员派遣
大赛执行中鸽协现行信鸽竞赛规则。
集鸽裁判由参赛市内各县区鸽协交叉互派,所需费用列入当地运作成本,凭委派证、裁判证上岗。承担集鸽、归巢报到、成绩汇总、查棚验鸽全过程执裁。
比赛组织者包括司放员,裁判员,工作人员送鸽参赛,必须在现场会员代表的监督下办理交鸽参赛手续,并在归巢报到、汇总成绩时予以回避。
九、集鸽时,奖赛鸽和训放鸽报名单分别填写。填写报名单时,准确填写每羽奖赛鸽的参赛级别,级别填写不清,影响赛鸽列入成绩统计,由填报单位自行负责。
十、各参赛单位领队、司放裁判员按照参赛指南规定的时间到司放地裁判组报到。交信鸽竞翔报名单(采用电脑集鸽的协会,在集鸽完毕后,锁定电脑集鸽资料,打印并由集鸽裁判签章确认);信鸽竞翔监放证明单以及参赛羽数等资料,并按要求时间到司放地集结。
十一、名次录取及收费标准
1、以分速排列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分速相同,赛距远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2、收费标准:每羽收参赛费10元。
收费办法:各市州参赛单位于4月21日下午3:00前将本市参赛费全额打入四川省信鸽协会账户,并将打款凭证(或清晰复印件)交到大赛报到处;未能将参赛费打入省鸽协账户的可直接将参赛费带到报到现场交费参赛,省鸽协以最后查账到款情况确认参赛。
3、本次大赛是省鸽协为全川鸽友搭建的一个高水平竞赛平台,各市、州鸽协要充分利用这个平台,结合本地实际,套设不同层次的比赛,以满足广大鸽友参赛需求。各市、州运作费和参赛费收取标准由各市、州鸽协自行确定,报省鸽协备案。并自行负责参赛运作费及裁判的相关费用。
4、大赛组委会抽调赴司放地工作人员、裁判员差旅费、食宿费、补贴以及司放场地相关费用等由省鸽协承担。
十二、各级别统排名次奖
全省各级别统排前十名奖励奖杯一座,进奖鸽颁发奖状。
设创省赛纪录奖:超过2012年各级别最快分速,颁发奖杯一座。
各级别收费总数超过该级别所设奖金数,每超出20羽增加一名尾奖。若收费金额不足以支付所设奖金,不足部分由省鸽协补贴。
级 别 |
冠 军 |
亚 军 |
季 军 |
4—10名 |
11—20名 |
尾 奖 |
300公里 |
2000 |
1500 |
1000 |
600 |
11—40名 | |
200元 | ||||||
350公里 |
3000 |
2000 |
1000 |
600 |
11—50名 | |
200元 | ||||||
400公里 |
5000 |
4000 |
2000 |
1000 |
400 |
21—150名 |
200元 | ||||||
450公里 |
7000 |
5000 |
3000 |
1500 |
600 |
21—200名 |
200元 | ||||||
500公里 |
6000 |
4000 |
2000 |
1500 |
600 |
21—150名 |
200元 | ||||||
550公里 |
3000 |
2000 |
1000 |
600 |
400 |
21—100名 |
200元 | ||||||
600公里 |
3000 |
2000 |
1000 |
600 |
400 |
21—60名 |
200元 | ||||||
650公里 及以上级 |
2000 |
1500 |
1000 |
600 |
400 |
21—30名 |
200元 |
设多羽奖:300、350公里级以进奖5羽为基数,400、450、500公里级以进奖4羽为基数,550、600、650公里及以上级以进奖3羽为基数,羽数多者名次列前,如羽数相同,平均分速快者列前。
冠军:1000元,亚军:800元,季军:500元,第四名—第十名:300元。前三名由组委会颁发奖杯一座。
十三、竞赛防伪标识
大赛使用密码条由各市鸽协准备。集鸽完毕后应当众张贴公示使用密码条起止号码。
十四、计时器的规定
1、原则上经中鸽协批准使用的计时器均可在大赛中使用,由各参赛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各地在汇总上报成绩时必须统一按中鸽协《全国信鸽竞翔成绩报告表》(表七)格式以excel电子文档方式上报,否则成绩无效,省鸽协电子邮箱为:scrpa@126.com。
2、上报成绩按实际级别上报。
3、参赛鸽放出后,各参赛协会的报到点应立即在报到电脑上与北京时间准确对时,正负在2秒以内,并由互派裁判员监督执行。
十五、查棚验鸽与成绩汇总
本届大赛查棚验鸽,由市鸽协对列前名次进行重点查棚并在互派裁判监督下执行。省鸽协派裁判员对全省统排的前十名及其它名次,进行重点抽查。
十六、各个级别归巢报到时间的规定
1、300、350、400公里级为放出当日20点30分前报到成绩有效。
2、450、500、550公里级放出次日晚20点30分前报到成绩有效。
3、600、650公里及以上级为放出第四日晚20点30分前报到成绩有效。
十七、各级别上报成绩的办法及时间规定
1、各市、州鸽协,在规定报到期限满后48小时内必须将本地成绩汇总上报,上报成绩时,严格按照参赛的各个级别汇总。
上报材料包括本单位各个级别的成绩汇总表一份,报到顺序表一份,均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
十八、为了提升大赛的效益和优胜鸽的价值,促进信鸽交流,组委会拟在比赛成绩公布后即组织省大赛优胜鸽专场展示拍卖会,邀请全国著名拍卖师主拍。获300、350公里级前三名,400、450、500、550、600、650公里及以上级各级别前二十名的优胜鸽必须参加展拍活动,否则,取消成绩,不发奖金。拍卖活动以市、州为单位组团,由市级信鸽协会组织符合上述条件的优胜鸽参加拍卖活动,有关拍卖方案另行通知。
十九、大赛纪律
1、参赛者作弊:取消个人成绩,通报全省并给予停赛2年的处罚;
2、协会作弊:取消该参赛单位的全部成绩,追究协会有关负责人员的责任,通报全省,情节严重者停赛二年;
3、裁判员作弊:赔偿经济损失,根据情节予以通报全省、停赛,或上报体育主管部门予以降级直至取消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
4、参赛单位未按本规程要求而造成会员损失,由各参赛单位负责。
二十、仲裁:在裁判员、总裁判长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争议事项,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予以仲裁。申诉事项应在成绩公布后12小时内书面提出(过时不予受理),并交纳申诉费500元,申诉事实成立退还申诉费,如败诉不退申诉费。
二十一、有关注意事项
1、各参赛单位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参赛,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办理好赴司放地人员人身保险。车辆必须在良好的状况下才能上路,并派责任心强、驾驶技术好的人员驾驶,不得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违章驾驶;参赛单位全权负责本单位参赛组织工作的安全,妥善处理赛事纠纷和一切善后事宜,各单位在组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等责任事故和赛事纠纷,与主办单位无关;
2、办好出省检疫证明(随车携带);
3、随车带足信鸽饲料、饮水、手电筒、药物、防雨防寒等用具。
二十二、省鸽协根据各市、州参赛组织情况评选参加省赛优秀组织奖。其条件是:安全有序,赛风赛纪好,组织工作规范,会员参赛热情高。
二十三、会员参赛资格由各参赛单位负责审查。
二十四、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赛前组委会将印发参赛指南,请各参赛单位按具体要求组织实施。本规程解释权属大赛组织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