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处百米大网成鸟儿“死亡地带”
事发小清河500米外的苌家庄村 村民养的信鸽也“中招”
济南时报1月2日讯 (记者柏凌君 曹莫)虽已进入腊月,但天气仍较暖和,在小清河边、湿地公园附近,经常能看到不少鸟类活动,包括灰喜鹊、斑鸠等。然而在离小清河不足500米的荷花路街道苌家庄村,却有村民架起捕鸟网,使这里成了附近小鸟的“死亡地带”。近日,记者来到苌家庄村探访,有村民表示,自家养的信鸽就被捕鸟网“缠住”过多次。
“有人私设网抓鸟,很多益鸟被抓,看着怪可怜的,设网捕鸟合法吗?”村民李先生反映,村子挨着小清河,有水有树适宜鸟类生存,同时村里还有不少村民养信鸽,光信鸽就得有100多只。前段时间,村里东边的耕地内,有人装了捕鸟网抓鸟,还不止一处,这些网不止网了野鸟,还把村民养的信鸽给抓了。
李先生说,东边耕地有近10处捕鸟网,设网人有些并非本村村民。“我们说了不管用,还容易发生冲突,真给他们把网扯了,他们还不愿意。”他说,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管管。
1日下午3点,记者来到苌家庄村。经村民指引,在村舍东侧一片农田里,记者看到了捕鸟的大网,此时上面还挂着3只正在不断挣扎的灰喜鹊。这张网高达五六米,长100多米,被四五根竹竿支撑着。由于网线较细,若不是风将网面吹成弧形,且迎着阳光,就很难发现它。捕鸟网每个网孔约有二三厘米见方,据村民介绍,小鸟撞到网上后,会被网线缠住,且越挣扎缠得越紧,很难挣脱。
3只被缠住的灰喜鹊中,一只位置较低,记者用刀子将其周围的网线割断,将其放生;另外2只位置较高,除非将捕鸟网整个拆除,否则很难营救。在网下的地面上,每隔不远还会发现有散落的各色羽毛,据介绍,这就是在捕鸟人将小鸟从网上拆下时散落的。
随后,记者沿着村间道路继续搜寻,发现1公里范围内,还有至少三四张这样的大网,有的网上面还挂着被缠住的小鸟,寒风中间或挣扎几下,十分可怜。
在苌家庄村东侧一片农田里,捕鸟大网三四米高处还挂着2只正在不断挣扎的黑色小鸟。
一只被网住的小鸟被解救 记者柏凌君 摄
■跟踪执法
1小时拆除9处共400多米捕鸟网
2日上午,记者将情况反映给历城区林业局森保站,相关负责人表示即刻联合历城区森林公安分局前往现场执法。
10点半左右,记者跟随执法人员一行再次来到现场。苌家庄村东边耕地上,大网仍然立在那儿,但是1日网上抓住的两只鸟已经不见了踪影,显然已被人拿走。地上另有一只死亡的斑鸠。有村民介绍,设网者是周边村民,但具体是谁并不清楚。执法人员将粘网及竹竿拆下,同时将一应捕鸟工具没收。
随后,执法人员一行沿着村间道路仔细搜寻,很快在离此处西北方向约500米处的田地里,发现三四张这样的大网。散落在网前的各式羽毛,可以想见已有不少鸟儿惨遭毒手。至上午11点半左右,执法人员在村里的耕地处共发现并拆除了9处共400多米捕鸟网,同时还解救了一只被网住的斑鸠。“我们只能先没收捕猎工具,之后再追查设网人。”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非法捕杀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捕杀国家和省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8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说,2013年在唐王、临港等地农田、河边巡查中,曾发现4处共300米捕鸟网,并予以拆除。据了解,他们每周要巡查三四次,尤其是在黄河水库周边、南部山区、遥墙湿地公园附近。“苌家庄村附近村庄此前巡查并未发现,之后会加强对这里的巡查。”他说,也希望市民如果发现违法捕鸟情况举报。
(记者柏凌君 曹莫)
■延伸阅读
山东不设猎区只要拉网就是违法
“不管网没网住鸟,只要拉起网就是违法!”济南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处工作人员介绍,山东省不设猎区,根据《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规定,捕捉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在禁猎区设网粘鸟也是违法的。
据介绍,随着济南市绿化面积的增多,鸟类数量和种类也在增加,留鸟常见的有麻雀、灰喜鹊、花喜鹊、山雀等40多种,越冬的鸟类也有天鹅、鹤类等30多种。他呼吁市民爱护鸟类,保护生态环境。如果发现野生动物、鸟类等遭到捕杀,可以向当地的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举报。
各区举报电话(区号:0531):历下区88542671;市中区87192855;槐荫区87589378;天桥区85719659;历城区88066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