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信鸽协会关于参加第十四届国家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参赛协会:
本次竞赛由中国信鸽协会主办,省信鸽协会承办,绥化市信鸽协会协办。为确保竞赛圆满成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组织机构
(一)竞赛组织委员会
主 任:沈崙
副主任:刘淑瑞 刘清武
成 员:董海涛 王宪微 刘明刚 王金
(二)仲裁委员会
主 任:刘淑瑞
成 员:董海涛 邓广学 王金 陈跃新
(三)裁判委员会
总裁判长 刘清武
副总裁判长 王宪微 刘明刚
裁判员由省协会在绥化、五常、双城、齐齐哈尔市协会选派。
二、竞赛时间地点
5月15日9时至15时绥化市信鸽协会(绥化市五环体育场2号门)集鸽。 5月17日6时司放。地点为内蒙锡林浩特。东经116°06′10″北纬43°48′53″
三、竞赛项目
700公里、800公里、900公里、1000公里四个级别。
四、参赛办法
(一)以市、县信鸽协会为单位组织参加。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所属协会全国统一足环(含中鸽协纪念环)。
(二) 参赛费每羽20元,其中交国家赛区3元。
(三)参赛会员须填写报名单一式四份(中鸽协、省协会、市县协会、会员各一份)。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02)》。
(二)先由各参赛单位自行组织集鸽,而后送到绥化市。由省协会统一加盖暗章,粘贴密码胶环。
(三)空距测量。会员鸽舍的经纬度必须使用卫星定位仪测定,否则不予计算成绩。
(四)归巢报到时必须使用数字型计时设备计时,并依北京时间对时,报到时间精确到“秒”。
(五)有效报到日期,从开笼时计算,700公里、800公里为3日,900公里、1000公里级为4日。
六、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
全国按赛区单独排名,依赛线方向分别录取前100名
前3名由中鸽协颁发奖金、奖牌其余颁发奖状。
我省统一排名,各级别前10名发奖金、奖杯,11-100名发奖状。 冠军800元:亚军500元:第三名300元:4-10名各200元。
七、请各参赛单位在比赛结束10日内将竞赛成绩报告表及电子版成绩表报省信鸽协会。
电子信箱:hljxingexiehui@126.com
联系方式:
刘清武 13904655598
王宪微 13304550001
刘明刚 13101663868
黑龙江省信鸽协会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