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笔者身边的鸽圈内发生了两件事。
一件是:一直相处尚好且时常互访的两个养鸽人,其中一位在一年多前鸽子被盗。另一养鸽人,因违法近期被公安关押。当地有一号称“万事通”的养鸽人,告知曾被盗鸽的养鸽人说:你的鸽子是某某偷的,被他卖给县南某乡去了,他现在被抓,你何不到公安局顶一下,说不定还能找回被盗的鸽子。曾被盗鸽的养鸽人听后,果然大怒,说:妈的,果真是他偷的,其实我心里早就有数,真是对面看人心不透,整天在一起玩,还偷我的鸽子,我一定去公安局顶他,不但要要回我的鸽子,还要要求加他的罪,多判他的刑……但后来,他忍气吞声了。
另一件是:一个养鸽人的鸽子在自己的鸽棚内,被人近距离用气枪和弹弓射死打伤多羽。后经潜伏,当场抓住伤鸽之人,其只承认只是瞄准鸽子,但未击发,百般抵赖,拒不认账。其时有人建议:报警,并告知,非法持有枪支是违法的。但鸽子被死伤者沉默了,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这两件事说明了什么?当今社会已正不压邪,起码在鸽界是如此。君不见:公棚作假造假、霸王条款,比比皆是,巧取豪夺,司空见惯;俱乐部地方赛:纠纷不断,上环器、ab棚屡见不鲜。归根结底是一个“怕”字在作祟,人人自危,爱憎不分,敌友不辨,混混沌沌做人,糊糊涂涂养鸽,只求一个不恼人,不得罪,哪怕已伤害我的并违法的人,管它什么公理、正义、道德、法律,自保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