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鸽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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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中信网友   时间:2010/9/30 8:17:49  IP:220.242.*.*  
好!好!
留言人:中信网友   时间:2010/4/29 7:56:00  IP:221.217.*.*  
你设密码什么意思?你应该回答问题!!!
回复:这位朋友,您好!我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我没有设置任何密码啊!
留言人:中信网友   时间:2010/4/9 23:38:38  IP:111.224.*.*  
有的人什么都知道,就是要这样说,恨世界不乱。你应该清楚这些人,世界如果缺少他们,就太干净了!!一定实际点呀!
回复:谢谢!
留言人:中信网友   时间:2010/4/9 23:37:07  IP:111.224.*.*  
老宋:对于非议达观些好,采访的经济问题,真的不是公开讨论的问题,应该回避!一定现实点,容易引火烧身!!
回复:谢谢指点,我赞同您的观点,关于敏感问题还是回避一些好,感谢!
留言人:中信网友   时间:2010/3/28 21:22:27  IP:60.2.*.*  
宋先生:我是第一次看《中国信鸽信息网作家专栏》写得很好,很佩服你、也很欣赏你的才华,愿你以后能够写出更好的文章让大家一起分享。
回复:谢谢!但愿您继续关注我们的文章,并希望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留言人:中信网友   时间:2010/3/4 3:19:07  IP:119.164.*.*  
宋先生:体育一词,其英文本是physical education,指的是以身体活动为手段的教育,直译为身体的教育,简称为体育。信鸽活动属大众娱乐性体育活动,而非竞技体育。再说信鸽活动如属竞技体育?那么,竞技体育应该由谁来组织?是信鸽协会哪些素质极低的无业游民吗?李捷一案让人感到悲哀。
回复:谢谢!深有同感。
留言人:中信网友   时间:2010/2/9 8:13:24  IP:124.236.*.*  
老宋:我想这位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认真的朋友。一定是好意。我理解的是:他希望您能周密些,希望您是个比较全面的人,更专业些才好。这是对的。大家的要求是对您的关心。与时具进!!永无错。
回复:是的,我赞成你的观点,也很尊重那位朋友!
留言人:中信网友   时间:2010/2/6 22:43:39  IP:119.164.*.*  
宋先生,你好。看到你的回复,很高兴,我没有看错,你是一位高素质的人,中国鸽界能有你的参与,乃是幸事。可能你离开法律界已久,法律已有了很多改变,你的《法律服务执照》就是法律工作者的工作证,是蓝皮的,那不是《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是红皮的,两者有区别。当然,有些事情是社会造成的,混淆了《律师》与《法律工作者》的概念,老百姓又分不开,这让一些低素质的“法律工作者”在外称谓“律师”(不包括你),让人感觉“律师”很泛滥,当然律师也不是水平都很高,但是通过“律师资格”国家考试却是很难,有很多人考十几年都未通过,那些法律工作者不就是这样吗?这也是中国的特色,国外没有。我是真心与你交流,并无恶意,如有冒犯,请谅解,谢谢!
回复:谢谢!这都是十四五年前的往事了,现已时过境迁,应该另当别论。结识您这位有责任感的人感到很高兴,也很荣幸!欢迎常联系,多交流。
留言人:中信网友   时间:2010/2/6 19:28:37  IP:119.164.*.*  
宋先生,你好。你定回复我看到了,我觉得你还是一个很有素质的人,我的话可能言重了,伤害了你,我深表歉意。 我看到你是《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法律专业》大专学历,也代理案件多起,但这些都不能说明你是律师(无论是兼职律师还是专职律师),作为律师必须有律师资格或司法资格,我敢断定你没有,因为你在李捷案的评述中,出现了错误,说明你对法律并不熟知。再说《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法律专业》的**也差强人意,当然对你这个年龄的人来说已不容易,你已是你这个年龄人中的优秀者,人都要面子,但也不能失去坦诚,因为你面对的是30万鸽友,这里面肯定有高人。就谈这些吧!
回复:您好!能与您沟通感到很欣慰,我认为您说我在李捷案的评述中,出现了错误,这是可能的,因为稿件是在当晚赶写出来的,因写作时间仓促,没有时间推敲思考,再加上本人的法律知识水平有限,又多年来没有再从事法律代理工作,致使出现一些问题在所难免,深表遗憾!我不敢说我熟知法律,只是在学习中加以实践而已,欢迎批评指导!我也深知在全国的信鸽爱好者中藏龙卧虎,我只是以一名普通信鸽爱好者的身份参与鸽事讨论,此报道的立足点是想较客观地叙述庭审经过,并没有评论之意,如有不妥还望海涵!
    至于司法资格的问题,我们是经过严格的司法考试获取的《法律服务执照》,并以此为依据参与律师事务所的代理工作,代理法律事务。此事对我来说只是一段经历而已,提不提两可!
留言人:杭后小李   时间:2010/2/6 17:42:11  IP:121.57.*.*  
你好老师有机会到北京再叙友情
回复:欢迎来北京做客,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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