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爱羽”鸽钟及其关联公司涉嫌违法经营与商业欺诈的完整事实陈述
二、 产品实物、服务与宣传中的可观测事实
产品标识事实:
在“新爱羽”牌鸽钟产品实物或其包装上,可观察到印有:
“制造商:广州新爱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监制:文翎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同时,在包装及产品上均未发现:
生产厂的具体地址。
生产厂或服务商的联系电话。
《产品质量法》明确要求的中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生产日期或序列号。
设备硬件设计的关键事实:
产品采用“板载一体机”设计,取消了传统鸽钟标配的独立主机和本地数据显示屏幕。
此设计导致用户在现场无法实时、直接地从设备硬件上查看、核对或记录归巢赛鸽的环号、归巢时间等原始数据。所有数据必须依赖网络和手机APP,这实质上是剥夺了用户的现场取证能力。
比赛数据流程与公示事实:
数据垄断流程:扫描数据必须先上传至该公司服务器,再经其处理后发送至用户APP。用户无法获取设备生成的原始数据副本。
直播页面事实:其官方比赛直播网页设计极为简陋。
关键事实:在该直播页面上,完全缺失赛鸽归巢时应实时显示的GPS定位验证信息,包括:归巢地的经纬度坐标、定位精度、卫星数量等。这使得其宣称的“防作弊”功能完全不可被公开监督和验证。
技术宣传与物理原理的矛盾事实:
宣传声称:产品具备GPS定位功能,用于防作弊。
可验证物理原理:GPS天线内置并封闭于室内使用的踏板壳体内部,从物理学上无法实现稳定、精确的定位。
关键事实关联:硬件设计与数据公示的双重缺失,构成其防作弊功能涉嫌虚假宣传的完整证据链。
价格与销售事实:
市场宣传存在“300元一套”等低价广告语。
实际成交价远超宣传(单踏板约1300元),通过捆绑“必需配件”进行价格误导。
销售过程普遍不提供正.规.发.票,涉嫌偷.逃.税.款。
推广渠道依赖非正式员工,销售主体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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