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二届2014年秋季联翔大奖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山东省信鸽协会
二、仲裁委员会:牛家奎、高鹏廷、殷光杰
三、竞赛委员会:
裁 判 长:张红晨
副裁判长:殷光杰、曹振章及各地市竞翔部长
四、竞赛项目:600km以下级(含600),600km以上级
五、竞赛地点:河南新县
六、集鸽时间:2014年10月24日上午8-14点,集鸽裁判长:孟亮,电话:13053368111.武长江电话:13153387111
司放时间:2014年10月25日早7点整
七、集鸽地点:淄博
八、参赛办法:
1.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参赛会员必须实名制佩戴山东省信鸽协会发放的全国统一足环一枚。
3.参赛费每羽10元,会员要认真逐栏填写竞翔报名单,集鸽时与参赛费一同交竞赛委员会。
4.各地市协会及行业协会不得跨地区相互收鸽参赛,经发现,查实,成绩一律作废。
5.各协会第一羽归巢鸽必须在两个小时内将鸽主姓名、足环号码、赛鸽资料等以短信的形式发至组委会。
如发错或超时,本次比赛成绩作废,责任自负。
电话:18668939817 15269162377
九、报到:自放鸽之日起,600km以下级两天,600km以上级四天,报到期内不见鸽顺延一天。
十、成绩录取:
1.各协会报到结束后,按实际空距,分级别在报到期结束后,两日内将比赛成绩报告表(按中鸽协规定表格7)用电子版以excel的形式发至省协会,邮箱:xingexiehui6028@163.com,以便统计比赛成绩。
2.按比赛级别统一排名。
十一、奖励办法:
1.各级别前八名分别发奖杯一樽。
2.各级别按参赛羽数入取5%。
3.奖金: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4-10名各300元,11名以后各200元。
4.各协会集鸽羽数超过100羽,奖励协会2000元。
解释权属山东省信鸽协会
山东省信鸽协会
201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