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邻居因阳台上养鸽子而闹上法庭,昨天,南京鼓楼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将阳台上的鸽笼拆掉,以后不得在阳台上放飞鸽子。
原告畅某和被告干某同在一家银行工作,又是住在相邻的两幢楼上,据畅某诉称,1998年他迁入新房居住时,发现干某家阳台前面有一长方形物体悬在他们两家中间,每天清晨四五点钟,成群的鸽子便追逐戏闹,吵得他睡不好觉,此外鸽子的羽毛及粪便大量飘落在他 家的阳台上、窗户上。被告干某则辩称,两家不是住在同一幢楼上,楼房是阶梯式的,每家都是封闭阳台,两家阳台相距3米多,且他每隔两三天才放飞一次鸽子,时间不超过5分钟。法院经过调查审理,认为被告放养的鸽子已对原告居住的周围环境和正常生活造成影响,故判决其拆除鸽笼。摘自11月5日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