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信鸽协会文件
皖鸽协字[2015]9号
关于2016年春季信鸽公棚赛审批情况公告
安徽省信鸽协会于2015年7月20日对省境内各公棚申报2016年春季信鸽竞赛规程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将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以下单位审核情况符合安徽省信鸽公棚赛竞赛管理规定:
1.阜阳市太和县百太信鸽养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文新
2.蚌埠市太平鸽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 丽
3.蚌埠市振祥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蚌埠巍巍公棚)
法人代表:高晶晶
4. 宿州市埇桥区福禄缘赛鸽养殖中心
法人代表:陈可可
以上四单位已缴纳竞赛保证金、监赛费,提供信鸽竞赛全额奖金担保书,并经所属市级体育局批准,各项材料符合规定要求,安徽省信鸽协会对上述四单位2016年信鸽公棚春赛进行监赛。
二、安徽省境内未经省鸽协审核批准的信鸽公棚比赛,冒用安徽省信鸽协会名誉监赛,省鸽协将追究其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公棚赛主办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省鸽协将一如既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为广大鸽友服务。
安徽省信鸽协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