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信鸽协会关于2016年春季信鸽公棚监赛情况的公告
为了营造公平、公开的信鸽竞赛环境,维护参赛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我省公棚的公信力。根据2013年《陕西省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以及2016年《陕西省信鸽公棚竞赛管理补充规定》,陕西省信鸽协会对2016年春季公棚竞赛单位监赛资格进行了核定,现公告如下:
一、获得陕西省信鸽协会监赛资格的春季公棚:
1、陕西飞虹赛鸽公棚(陕西飞虹信鸽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2、陕西天平赛鸽公棚(西安富明高压阀门管件有限公司天平信鸽分公司)
3、陕西盛翔公棚(陕西盛翔养殖有限公司)
二、信鸽竞赛活动属于国家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竞赛项目,依据《体育法》的相关规定,信鸽协会及其裁判团队介入竞赛监赛提供了法律依据。陕西省境内未经陕西省信鸽协会审核批准的信鸽公棚比赛,冒用陕西省信鸽协会名义监赛的单位及个人,省鸽协将追究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一起后果由主办单位和个人承担。
三、举办公棚竞赛的运营单位为举行赛事的责任主体,属企业经营行为。陕西省信鸽协会将在上述单位竞赛结束后采取以下程序督促其按时全额兑现奖金。
1、公棚竞赛单位需在拍卖会结束后1个月内全额发放获奖者奖金;
2、各公棚须在全额奖金兑现后,在本公棚官网(或中国信鸽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相关裁判报省信鸽协会;
3、省信鸽协会将在各公棚公示的基础上,在中国信鸽信息网公示10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按规定将保证金及存款利息一并返回至公棚。
注:固定奖金模式保证金管理要求:各公棚须将总奖金额的30%作为竞赛保证金分次存入监赛协会指定银行账户:其中提交申请材料时存入5%,收费前训放站前7日存入10%,第一关比赛前7日存入15%。
特此公告
陕西省信鸽协会
2016年3月16日


陕西飞虹赛鸽公棚竞赛保证金存款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