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信鸽协会第八届幼鸽赛及锦标赛竞赛规程
为了增加省赛项目,配套中国信鸽协会每年全国秋季500公里幼鸽排名大奖赛,特主办2017年湖南省第八届幼鸽赛及湖南省锦标赛规程
主办:湖南省信鸽协会
承办:各赛区地州市、县级协会(俱乐部)
一、赛事项目为500KM比赛,赛点各协会自选空距5%。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集鸽,28日开笼,遇雨顺延。
二、每羽参赛费15元(其中15元为报名费,设锦标赛前十名,全省幼鸽赛前30名全省惊喜奖1名,各参赛协会按参赛羽数设名次,惊喜奖1名)。比赛办法另行通知。
三、2017年湖南省信鸽锦标赛,参赛办法:各地市信鸽协会组织会员参赛,每个单位参赛名额为100羽。在决赛上笼前报名注册确认参加省锦标赛赛鸽资格。
四、参加竞赛资格:
1.必须是赛前已入会的各协会正式会员。
2.凡套有2014年以后湖南省发放的全国统一足环及中鸽协发放的纪念环信鸽均可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15年制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国家赛规程及本规程。
2.各市协会申报参赛的各项目第一羽赛鸽归巢后,经验证无误时立即电告主办单位;俱乐部及县级协会第一羽赛鸽归巢后,经验证无误时立即电告省、市两级协会。
3.各参赛单位在本单位所参加每一项比赛结束后三天内,必须把本项比赛的放飞放单、报到顺序表、鸽钟报到顺序表、会员报名单、查棚表(以上五种表不准复制及复印、重新整理)成绩汇总表一并用挂号信寄到省体育总会办公室办公楼(长沙市开福区体育路36号13栋906室)刘洁处,时间以邮戳为准。
以上所使用表格均按新规则式样复制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表格,不使用计算机打印上报成绩无效。同时将上述比赛成绩用Excel电子表格格式发190334195com省鸽协电子信箱,省鸽协在审查成绩时,选各单位在本年度最好成绩进行排名上报。如延期上报,比赛成绩不参加汇总评定,相关责任由延期上报的单位负责。
4.各级协会在参加上一级协会组织的比赛时,必须由主办单位统一指派经过培训的各级裁判员到各参赛单位执裁。市级协会在参加竞赛时,所属各县、县级市的上级指派裁判员,均由各市信鸽协会进行指派,指派裁判员计划必须在报名时一并报上。各级协会在组织比赛时,按最新规则要求须设仲裁委员会、裁判委员会。地市级协会比赛,裁判长必须由一级裁判员担任;县级协会比赛,裁判长必须由二级及以上的裁判员担任。省鸽协采用抽查办法进行督查。
5.各市所在地的比赛由省鸽协指派裁判员。各级协会派出两名裁判员为每项、次比赛负责集鸽、司放、报到工作,但不得担任各级裁判长工作。
6.已经报名确定的比赛日期,如果变更竞赛时间,要提前通知省鸽协。各地市鸽协要严格按规则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比赛时间。
7.2017年500KM“湖南省幼鸽赛”于2017年10月29日上午7--8点由省鸽协执行裁判长指挥全省统一开笼,各参赛单位必须在五点前到达司放点,到达司放点后会同当地监放裁判员,马上与省鸽协裁判长电话联系(18175792207),报座标点、气候情况,省执行裁判长根据各司放点情况确定开笼时间。如遇气候原因,经省赛裁判长同意方可顺延。
8.各组织参赛单位必须用微信方式将集鸽运输司放的影像传到省信鸽协会群。
六、奖励办法:
1.2017年湖南省500KM幼鸽赛全省统一排名前三名颁发奖杯、全省前30名颁发奖状、奖金(冠军2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000元。4-10名各300元、11-20名各200元、21-30名各150元)(各赛区上报前100名参加全省成绩统排)。省信鸽协会依据各赛区参赛羽数确定各市奖励名次,500羽以内奖励前10名(冠军500元,亚军400元,季军300元。4-10名各200元),501羽-1000羽奖励各市前20名(冠军700元,亚军600元,季军500元。4-20名各200元),1001羽-2000羽奖励各市前30名(冠军900元,亚军800元,季军700元。4-30名各200元),全省统排团体前六名发奖杯。全省第1名,奖金为1000元,各赛区第1名,奖金为500元(500羽以上), 全省第一名和赛区第一名奖金重复。
2.参加省信鸽锦标赛的名额内赛鸽单独排列名次,单鸽前六名发奖金。前三名发奖杯。冠军1000元、亚军800元、季军600元、4—6名400元。
七、注意事项:
1.参加本次竞赛的经费均由各地自理,省指派的各地互派裁判费用由竞赛单位承担。
2.省鸽协派出的抽查裁判费用由省信鸽协会承担。
3.各竞赛项目集鸽数少于30羽的不派裁判员,(如预计集鸽数不足30羽,赛前一周通知担任裁判工作协会停派裁判员,否则出现失误一切经费由参赛单位负担)。各单位派出的裁判员必须是经过培训的各级裁判员,报到时携带裁判员证书、裁判员专用章,否则视为裁判员没报到。
4.各参赛单位所用暗记由本单位自备新章,外地裁判员核实后可在竞赛中使用,使用后销毁,并封存报名单。
5.参加幼鸽赛报名费赛后五日内按实际羽数把报名费打入省鸽会帐号。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湖南省信鸽协会。
湖南省信鸽协会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