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鸽会官网消息,上海市信鸽协会2018年幼鸽特比环挑战赛、大奖赛、三关赛,以及2019年一岁鸽大奖赛的四大竞赛规程都已出炉。根据竞赛规程,2018年幼鸽特比环的三大比赛计划集中于11月举行。四场比赛,无论售环多少,都只举行一次比赛。
以下是比赛规程具体内容:
2019年(第十八届)上海市一岁鸽特比大奖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上海市各区信鸽协会
三、比赛方式,集鸽、司放时间及地点:
(一)、本届比赛仅采用“电子扫描鸽钟报到”的手续。
(二)、决赛集鸽采用一次性防揭动易碎贴封环,凡易碎贴被揭开或足环号码处破损,比赛成绩无效。
(三)、本届比赛报到采用“比赛报到延时显示系统”,会员报到成功后,需耐心等待报到数据显示。
(四)、本届比赛售环总数不论多少,只举行一次比赛。
四、训放安排:
请随同区信鸽训放工作一起进行。
五、集鸽、司放时间,司放距离和地点:
定于2019年4月25日19时~21时在军体俱乐部集鸽,拟定于4月27日在长江以北某地司放,司放距离为550公里,参赛司放费为每羽赛鸽15元。
集鸽地点拟定在军体俱乐部,如果因故不能按预定时间提供集鸽场地时,本届比赛将另择集鸽地点或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参赛办法:
(一)、凡承认本届比赛规程的上海市信鸽协会会员,并办理当年会员注册手续者均可报名参赛。本届比赛定于2018年3月15日上午9时起到2018年3月21日下午3时止,每日上午9时到下午3时,在上海市信鸽协会(长宁区虹桥路1885号,上海仙霞网球中心内)公开接受报名参赛,鸽主须在参赛报名单上承诺承担参赛风险,并按顺序号认购足环(数量不限),报名费为每枚足环人民币300元;配有副环(副环与正环分别套在赛鸽两只脚上)。
(二)、履行参赛报名手续后,一律不得退回报名费。2018年3月21日下午3时正报名截止后,尽快公布报名参赛羽数、录取奖励名次数和奖金分配方案。税前奖金总额按2007年4月25日常委会决定的奖金额发放比例执行。
(三)、认购足环必须当面认真核对,离场后如发生有误,主办单位概不负责。鸽主如因足环保管不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情况,责任自负。对此,主办单位不予补发和不予补办任何手续。
(四)、本届比赛的副环印有专用标识,凡正、副环缺一或损坏不完整、残缺不全等均不得参加决赛,不得列入比赛排名。
(五)、执行“2018年上海市信鸽竞赛须知和竞赛规则”的有关条款。
(六)、凡参加本届比赛的工作人员,一律在监督下按集鸽顺序办理手续后,方能参加本届比赛的裁判工作。
(七)、本届比赛的司放人员在司放过程中,不准单独行动,不准泄露司放的任何情况,不准单独返沪。
七、报到、验鸽办法:
(一)、执行“2018年上海市信鸽竞赛须知和竞赛规则”中规定的报到、验鸽办法。报到高位名次鸽和若干前位名次鸽除由裁判员进行上门查棚验鸽外,还须送上海市信鸽协会进行复查。
(二)、本届比赛报到区域代码为“99”。
(三)、本届比赛以第一羽参赛鸽报到日开始,三日内为报到有效时间(含第一羽报到日,以上海市日出日落时间表计算为准), 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录取名次,额满为止。
(四)本届比赛除报到高位名次上门查棚验鸽外,其余获奖名次鸽自第一羽参赛鸽报到日起三日内全部送市鸽协(虹桥路1885号仙霞网球中心内)全部验鸽,在成绩尚未公布前,一律不准擅自转让或丢失。
八、录取奖励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报名售环数每20枚(羽)录取1个名次。
(二)、奖金分配方案(含税):
1、如果报名售环数不满一万枚(含一万枚),前三名鸽主奖金分配方案为:
第1名 15万元人民币
第2名 13万元人民币
第3名 10万元人民币
其余录取名次的奖金数视情作适当安排。
2、如果报名售环数在一万枚以上,前三名鸽主奖金分配方案为:
第1名 20万元人民币
第2名 15万元人民币
第3名 10万元人民币
其余录取名次的奖金数视情作适当安排。
(三)、如果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名次额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额在不超过5万元的情况下,由前10名获奖鸽主平均分配。如果剩余名次的奖金额超出5万元,超出部分以5000元为基准,依次递补一个奖励名次,直至递补奖励名次完毕。
(四)个人偶然收入所得税由上海市信鸽协会负责统一代扣代缴。
(五)获得前八名的鸽主均颁发奖杯, 获得奖励名次的鸽主均颁发奖状。
(六)获奖鸽主奖金领取日期为2019年7月21日至7月30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申诉和纪律:
(一)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如胜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退给其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不予退回。从正式成绩公布后24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申诉受理后,仲裁委员会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裁决,并书面通知申诉人。
(二)参照执行“2018年上海市信鸽协会竞赛须知和竞赛规则”规定的比赛纪律条款中的有关规定。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市信鸽协会
2017年8月24日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上海市各区信鸽协会
三、比赛方式、司放距离和地点:
(一)本届比赛采用“双轨制报到方式”,即“上海声讯台16820123报到”和“电子扫描鸽钟报到”的手续同时使用、同样有效。参赛鸽同时集鸽,分别履行集鸽手续。
(二)本届比赛报到采用“比赛报到延时显示系统”,会员报到成功后,需耐心等待报到数据显示。
(三)本届比赛售环总数不论多少,均举行一次比赛。
(四)本届比赛具体司放南路(长江以南,空距为400公里左右,指司放地至上海市人民广场的距离)。
四、训放安排
请随同区、县信鸽协会训放工作一起进行。
五、集鸽、司放时间,司放距离和地点:
定于2018年11月1日19时~21时在军体俱乐部集鸽,拟定于11月3日在长江以南某地司放,司放距离为400公里左右,参赛司放费为每羽赛鸽10元。
集鸽地点拟定在军体俱乐部,如果因故不能按预定时间提供集鸽场地时,本届比赛将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参赛办法
(一)凡承认本届比赛规程的上海市信鸽协会会员,并办理当年会员注册手续者均可报名参赛。本届比赛定于2018年1月4日起到2018年1月10日止,每日上午9时到下午3时,在上海市信鸽协会(长宁区虹桥路1885号,上海仙霞网球中心内)公开接受报名参赛,鸽主须在参赛报名单上承诺承担参赛风险,并按顺序号认购足环(数量不限),报名费为每枚足环人民币300元;配有副环(副环与正环分别套在赛鸽两只脚上)。
(二)履行参赛报名手续后,一律不得退回报名费。2018年1月10日下午3时正报名截止后,尽快公布报名参赛羽数、录取奖励名次数和奖金分配方案,报名费总额的10%作为信鸽事业发展基金。
(三)认购足环必须当面认真核对,离场后如发生有误,主办单位概不负责。鸽主如因足环保管不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情况,责任自负。对此,主办单位不予补发和不予补办任何手续。
(四)本届比赛的正、副足环号码必须相互一致,凡正、副足环号码缺一或不相一致、损坏不完整、残缺不全等均不得参加决赛,不得列入比赛排名。
(五)执行“2018年上海市信鸽竞赛须知和竞赛规则”的有关条款。
(六)凡参加本届比赛的工作人员,一律在监督下按集鸽顺序办理手续后,方能参加本届比赛的裁判工作。
(七)本届比赛的司放人员在司放过程中,不准单独行动,不准泄露司放的任何情况,不准单独返沪。
七、报到、验鸽办法
(一)执行“2018年上海市信鸽竞赛须知和规则”中规定的报到、验鸽办法。报到高位名次鸽和若干前位名次鸽由裁判员进行上门查棚验鸽外,还须送上海市信鸽协会进行复查。
(二)本届比赛报到区域代码为”89”。
(三)本届比赛均以第一羽参赛鸽报到日开始,二日内为报到有效时间(含第一羽报到日,以上海市日出日落时间计算表为准)。录取奖励名次在报到有效时间内额满为止。
(四)本届比赛除报到高位名次上门查棚验鸽外,其余获奖名次鸽自第一羽参赛鸽报到日起三日内全部送市鸽协(虹桥路1885号仙霞网球中心内)全部验鸽,在成绩尚未公布前,一律不准擅自转让或丢失。
八、录取奖励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报名售环数每20枚(羽)录取一个奖励名次。
(二)奖金分配方案(含税):
1、如果报名售环数不满一万枚,前三名鸽主奖金分配方案为:
第1名 15万元
第2名 13万元
第3名 10万元
其余录取名次的奖金数视情作适当安排。
2、如果报名售环数在一万羽以上(含一万枚),前三名鸽主奖金分配方案为:
第1名 20万元
第2名 15万元
第3名 10万元
其余录取名次的奖金数视情作适当安排。
(三)本届比赛司放当日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因各种原因,如无一羽参赛鸽归巢,比赛即行取消,总奖金额由参加决赛的参赛鸽平均分配。
(四)如果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名次额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额在不超过5万元的情况下,由前10名获奖鸽主平均分配。如果剩余名次的奖金额超出5万元,超出部分以5000元为基准,依次递补一个奖励名次,直至递补奖励名次完毕。
(五)前八名颁发奖杯各一座,录取奖励名次的均颁发奖状。
九、个人偶然收入所得税由上海市信鸽协会负责统一代扣代缴。
十、获奖鸽主领奖日期为2018年12月25日起到2019年1月10日止,每日上午9时到下午3时,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申诉和纪律
(一)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如胜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退给其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不予退回。从正式成绩公示后24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二)参照执行“2018年上海市信鸽竞赛须知和竞赛规则”规定的比赛纪律条款中的有关规定。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市信鸽协会
2017年8月24日
2018年(第二十二届)上海市幼鸽特比大奖赛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上海市各区信鸽协会
三、比赛方式、司放距离和地点
(一)本届比赛按顺序号认购足环,如果售环总数超过2万枚,则举行二次比赛即A组和B组,参赛鸽足环号末位数是奇数(1、3、5、7、9)为A组,末位数是偶数(0、2、4、6、8)为B组,如果售环总数不满2万枚则举行一次比赛。
(二)本届比赛采用“双轨制报到方式”,即“上海声讯台16820123报到”和“电子扫描鸽钟报到”的手续同时使用、同样有效。参赛鸽同时集鸽,分别履行集鸽手续。
(三)本届比赛报到采用“比赛报到延时显示系统”,会员报到成功后,需耐心等待报到数据显示。
(四)本届比赛具体司放北路(长江以北,空距为500~600公里,指司放地到上海市人民广场的距离)。
四、训放安排
请随同区信鸽协会训放工作一起进行。
五、比赛集鸽时间及地点:
A组:11月8日19~21时集鸽,预定司放时间11月10日,参赛报名费15元/羽。
B组:11月15日19~21时集鸽,预定司放时间11月17日,参赛报名费15元/羽。
若售环总数不满2万枚,则只举行一次比赛,11月8日19~21时集鸽。
集鸽地点拟定在上海市军事体育俱乐部(广中路444号),如果因故不能按预定时间提供集鸽场地时,本届比赛将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参赛办法
(一)凡承认本届比赛竞赛须知和竞赛规则的上海市信鸽协会会员,并办理当年会员注册手续者均可报名参赛。本届比赛定于2018年1月1日起到2018年1月3日止,每日上午9时到下午3时,在上海市信鸽协会(长宁区虹桥路1885号,上海市仙霞网球中心内)公开接受报名参赛,鸽主须在参赛报名单上承诺承担参赛风险,并按顺序号认购足环(数量不限),报名费为每枚足环人民币300元;配有副环(副环与正环分别套在赛鸽两只脚上)。
(二)履行参赛报名手续后,一律不得退回报名费。2018年1月3日下午3时正报名截止后,尽快公布报名参赛羽数、录取奖励名次数和奖金分配方案。税前奖金总额按2007年4月25日常委会决定的奖金额发放比例执行。
(三)认购足环必须当面认真核对,离场后如发生有误,主办单位概不负责。鸽主如因足环保管不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情况,责任自负。对此,主办单位不予补发和不予补办任何手续。
(四)本届比赛的正、副足环号码必须相互一致,凡正、副足环号码缺一或不相一致、损坏不完整、残缺不全等均不得参加决赛,不得列入比赛排名。
(五)凡参加本届比赛的工作人员,一律在监督下按集鸽顺序办理手续后,方能参加本届比赛的裁判工作。
(六)本届比赛的司放人员在司放过程中,不准单独行动,不准泄露司放的任何情况,不准单独返沪。
七、报到、验鸽办法
(一)执行“2018年上海市信鸽竞赛须知和规则”中规定的报到、验鸽办法。报到高位名次鸽和若干前位名次鸽由裁判员进行上门查棚验鸽外,还须送上海市信鸽协会进行复查。
(二)本届比赛报到区域代码为“99”。
(三)本届比赛均以第一羽参赛鸽报到日开始,二日内为报到有效时间(含第一羽报到日,以上海市日出日落时间计算表为准)。录取奖励名次在报到有效时间内额满为止。
(四)本届比赛除报到高位名次上门查棚验鸽外,其余获奖名次鸽自第一羽参赛鸽报到日起三日内全部送市鸽协(虹桥路1885号仙霞网球中心内)全部验鸽,在成绩尚未公布前,一律不准擅自转让或丢失。
八、录取奖励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A组比赛、B组比赛(含售环总数不满2万枚,只举行一次比赛的赛项),每20枚(羽)录取1个名次。
(二)单个赛项的奖金分配方案(均含税)为:
1、如果单组报名售环数在一万枚以下,前三名鸽主奖金分配方案为:
第1名 15万元人民币
第2名 13万元人民币
第3名 10万元人民币
其余录取名次的奖金数视情作适当安排。
2、如果单组报名售环数分别超出一万枚(含一万枚),奖金分配方案为:
第1名 20万元人民币
第2名 15万元人民币
第3名 10万元人民币
其余录取名次的奖金数视情作适当安排。
(三)本届比赛司放当日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因各种原因,如无一羽参赛鸽归巢,比赛即行取消,总奖金额由参加决赛的参赛鸽平均分配。
(四)如果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名次额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额在不超过5万元的情况下,由前10名获奖鸽主平均分配。如果剩余名次的奖金额超出5万元,超出部分以5000元为基准,依次递补一个奖励名次,直至递补奖励名次完毕。
(五)前八名颁发奖杯各一座,录取奖励名次的均颁发奖状。
九、个人偶然收入所得税由上海市信鸽协会负责统一代扣代缴。
十、获奖鸽主领奖日期为2018年12月25日起到2019年1月10日止,每日上午9时到下午3时,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申诉和纪律
(一)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如胜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退给其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不予退回。从正式成绩公示后24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二)参照执行“2018年上海市信鸽竞赛须知和竞赛规则”规定的比赛纪律条款中的有关规定。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市信鸽协会
2017年8月24日
2018年(第九届)上海市幼鸽特比“三关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上海市各区信鸽协会
三、比赛方式:
(一)本届比赛实施单鸽三关赛。三次单关赛的赛鸽均以分速高低排列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三关综合排名,以三次单关赛的同一羽赛鸽在有效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分速之和的高低排定名次,分速之和高者,综合名次列前。每关比赛凡没有在有效报到时间内的归巢鸽,不得录取综合名次,只能参加下一次的单关比赛和排名。
(二)本届比赛采用“双轨制报到方式”,即“上海声讯台16820123报到”和“电子扫描鸽钟报到”的手续同时使用、同样有效。参赛鸽同时集鸽,分别履行集鸽手续。
四、赛程安排:
集鸽地点拟定在军体俱乐部,如果因故不能按预定时间提供集鸽场地时,本届比赛将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训放安排:
请随同区信鸽协会训放工作一起进行。
六、报名参赛办法:
(一)凡承认本届比赛规程的上海市信鸽协会会员,并办理当年会员注册手续者均可报名参赛。本届比赛定于2017年12月25日起到2018年1月3日止,每日上午9时到下午3时(包括节假日),在上海市信鸽协会(长宁区虹桥路1885号,上海市仙霞网球中心内)公开接受报名参赛,鸽主须在参赛报名单上承诺承担参赛风险,并按顺序号认购足环(数量不限),报名费为每枚足环人民币200元;配有副环(副环与正环分别套在赛鸽两只脚上)。
(二)履行参赛报名手续后,一律不得退回报名费。2018年1月3日下午3时正报名截止后,尽快公布报名参赛羽数、录取奖励名次数和奖金分配方案。
(三)认购足环时必须当面认真核对,离开现场后如发生有误,主办单位概不负责。鸽主如因足环保管不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情况,责任自负。对此,主办单位不予补发和不予补办任何手续。
(四)本届比赛的正、副足环号码必须相互一致,凡正、副足环号码缺一或不相一致、损坏不完整、残缺不全等均不得参加决赛,不得列入比赛排名。
(五)执行“2018年上海市信鸽竞赛须知和竞赛规则”中的有关条款。
(六)凡参加本届比赛的工作人员,一律在监督下按集鸽顺序办理手续后,方能参加本届比赛的裁判工作。
(七)本届比赛的司放人员在司放过程中,不准单独行动,不准泄露司放的任何情况,不准单独返沪。
七、报到、验鸽办法:
(一)执行“2018年上海市信鸽竞赛须知和竞赛规则”中规定的报到、验鸽办法。报到高位名次鸽和若干前位名次鸽由裁判员进行上门查棚验鸽外,还须送上海市信鸽协会进行复查。
(二)本届比赛报到区域代码为“58”。
(三)本届比赛第一关、第二关、第三关均以第一羽参赛鸽报到二日内为报到有效时间(含第一羽报到日,以日出日落时间计算为准),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录取名次。
(四)本届比赛除报到高位名次上门查棚验鸽外,其余综合获奖名次鸽自报到结束日起三日内全部送市鸽协(虹桥路1885号仙霞网球中心内)验鸽,在成绩尚未公布前,一律不准擅自转让或丢失。
八、录取奖励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本届比赛第一、二、三单关赛分别录取奖励前100名;综合名次的录取根据报名售环总数而定,奖金分配方案如下:
备注
报名售环总数如超过一万枚,在超出部分中每满15枚增加录取一个“三关赛”的综合名次,每个名次发放奖金2700元
报名售环总数如超过15000枚,在超出部分中每满15枚增加录取一个“三关赛”的综合名次,每个名次发放奖金2700元
(二)三次单关赛和综合名次,如果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名次额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额在不超出5万元的情况下,由前10名获奖鸽主平均分配。如果剩余名次的奖金额超出5万元,超出部分以5000元为基准,依次递补一个奖励名次,直至递补奖励名次完毕。
(三)三次单关赛和综合名次,前八名颁发奖杯各一座,录取奖励名次的均颁发奖状。
九、个人偶然收入所得税由上海市信鸽协会负责统一代扣代缴。
十、获奖鸽主领奖日期为2018年12月25日起到2019年1月10日止,每日上午9时到下午3时,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申诉和纪律
(一)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如胜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退给其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不予退回。从正式成绩公示后24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二)参照执行“2018年上海市信鸽竞赛须知和竞赛规则”规定的比赛纪律条款中的有关规定。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市信鸽协会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