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国家税务部门与中鸽协召开座谈会一事闹得沸沸扬扬,为什么一件平常事却引起如此大的风波?我们不妨分析一下:
1,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国家税务部门到中鸽协召开此次座谈会?在我看来这是中鸽协一步棋。关于税务问题其实一直是中鸽协一块心病,因为正是中鸽协多年来竭力推高比赛奖金,主要领导在多个场合公开鼓励高奖金,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被不断推高的奖金出现税收后遗病,加之去年江苏寄养棚出了问题,总不能让中鸽协今后自己背锅,于是有了这次主动找上税务部门,借政府机关来堵广大鸽友嘴的这次座谈会,可谓用心良苦。
2,1月14日会议是什么性质?从披露的有关消息来看,这是一次政策座谈会,并非税收法规的宣讲,这是我的理解,因为国家税务机关对信鸽行业并不了解,在不了解的情况下如何征税?征税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税法条文相当细致。记得在改革开放初期,国家为鼓励引进外资,给予了极为优厚政策,特别是台企,只要台商不满意找上国台办,国台办出面找到税务部门或其它相关部门,几乎所有的事基本都能得到解决。税务机关找中鸽协应当有一个调查研究的过程,中鸽协有义务向国税局解释信鸽行业的情况,否则就是不负责任瞎办事,乱指挥。通过1月14日第一次会议就把政策定了,这正常吗?从宣传口径中看到:中鸽协把此次会议定性为是一次税收法规的宣讲活动,鸽界就此执行,今后有任何问题不再与中鸽协有关。既然中鸽协是这种态度,地方鸽协、所有与信鸽比赛相关的产业都将受其累,这是在已经不景气的行业伤口上撒盐,无疑对整个行业将是一次严峻考验。
3,如果今后从此在整个行业中开始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是非常草率的一件事,第一,信鸽比赛目前还列入体育比赛项目,国家对体育有专项税收政策,为什么信鸽比赛不能参照体育比赛奖金制度?第二,纳税不是某人说征就征,必须有相关的行业指导性法律依据,我们鸽友希望看到相关的法律依据,而不是参照其它行业执行的标准。第三,个人偶然所得税也有起征点,这些都必须讲清楚。
4,不要以为纳税了,就此可以冠冕堂皇无节制推高比赛奖金,去年江苏寄养棚发生的事,主要是“指定”属于什么性质?与所得税毫无关系,今后寄养棚、公棚是否还能办“指定”?这才是中鸽协的正事。
5,从表面看税收是针对的是广大参赛鸽友,实际是在已经十分不景气的行业伤口上撒盐,影响最大的是那些中规中矩的办赛单位,而原本就玩弄手段的单位,又会把风险转嫁给参赛鸽友。
6,纳税怎么看上去就是针对参赛鸽友的?难道中鸽协等各地各级行业组织不在此列?油水最多的恰恰是你们,作为行业指导性组织,伸手向基层要钱要物有没有纳税?你们的财务是否应当向广大鸽友公开?
关于这次税收讨论,以下鸽友的留言就非常好。
1,“笔者认为:依法纳税是件严肃和光荣的事!关键的关键是要依法!!——总不能仅凭一次座谈会的一次指导解释就可以开始宣布要收税?!——如果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信鸽协会会员参赛获得奖金应为该法第九项所列的偶然所得,那么为什么如此重大、严肃和光荣纳税事项,中鸽协却要到了在2022年的1月份才让全国的信鸽会员知道所谓‘送税法上门 明行业方向’?!”
2,“国家的税法堂堂正正!公民依法纳税是天经地义的职责和义务!!——但是就中国的信鸽在比赛中如何交纳奖金税和其他税费一事关键的所在是:到底是要依据国家的什么法令法规来征收此税?!换言之:赛鸽的税费、税率到底如何定性、如何确定?税费征收或交纳的程序又到底如何来规范并明确?!这不仅仅只是简单的几十万鸽友的所谓切身利益,也不仅仅系关着中国的信鸽产业今后如何的健康、有序的发展,更是有关一个国家法律所应有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