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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挂名参赛 奖金如何分配
2023/8/5 9: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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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鸽运动是国家体育总局认可并批准的一项体育运动,属于社会体育范畴。近年来,信鸽爱好者群体不断壮大,竞赛水平日渐提高,信鸽运动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矛盾开始出现,并逐渐演变为法律纠纷。挂名参赛,顾名思义,就是将自己的信鸽放置他人名下参加比赛(或者将他人所有的信鸽放置自己名下参加比赛),赛鸽的实际所有权人(以下称“实际鸽主”)与名义参赛者(以下称“名义鸽主”)发生了分离,比赛结束后,奖金的分配极易引发矛盾,甚至对簿公堂。

    本文仅对挂名参赛的基本形式、争议焦点、法律机理等方面进行论述。

    比赛过程中,鸽友与鸽友之间经常进行各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比如某赛鸽公棚举办比赛的同时还组织了团体赛,小团体6羽一组,大团体12羽一组,甲在该公棚交鸽3羽,乙交鸽4羽,甲、乙单独羽数均达不到团体资格,所以二人决定凑组参与比赛,乙将自己所有的3羽赛鸽以甲的名义交到公棚,这样二人就可以凑成一个小团体,获奖几率相应也会增加。这种合作模式,我将其称之为“挂名参赛”。然而挂名参赛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团体奖金的分配问题本文暂不讨论,仅说单羽赛鸽的名次奖,这部分奖金该如何分配?有人可能会说,谁的赛鸽获奖就将该奖金发给谁,这个回答非常有道理,但是公棚发放奖金时不会考虑实际鸽主的身份,他们只会将奖金发给登记参赛的鸽主。名义鸽主收到奖金之后若产生私心,不想归还实际鸽主,纠纷就会产生。针对这个问题,本人做以下几点归纳:

    现实中参赛鸽友经常通过口头的形式进行约定最终的奖金分配问题,产生纠纷之后却又会因为举证问题维权受阻。奖金的最终分配可能会因为约定不同、约定形式不同、交费方式不同等产生区别。

    挂名参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鸽主将自己所有的信鸽放置他人名下参加比赛,参赛费由鸽主自己承担;

    2、鸽主将自己所有的信鸽放置他人名下参加比赛,参赛费由他人承担;

    3、鸽主将自己所有的信鸽放置他人名下参加比赛,借助他人预交的保证金参与比赛(根据某些赛事的特殊比赛规则,预交保证金者可以参与幸运大奖赛,该赛事只有预交保证金的鸽友可以参加。无论参赛者名下有多少羽信鸽,保证金都是一羽信鸽的参赛费)。

    以上几种形式,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反行业规范的前提下,如果双方有明确约定,应以约定为准,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容易产生纠纷,以下为纠纷情况及处理方式:

    1、对于第一种形式。争议焦点在于二人之间存在何种法律关系。实际鸽主将自己的赛鸽放置名义鸽主名下,也即以名义鸽主的名义参加比赛,参赛费由自己支付,符合委托关系的法律特征。此种情形下,名义鸽主作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也即是实际鸽主。部分名义鸽主在收到奖金后出于私心可能会将其扣下拒绝向实际鸽主支付,此时实际鸽主可以委托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名义鸽主返还该笔奖金。如果双方有约定委托费用,实际鸽主还应向名义鸽主支付委托费。

    2、对于第二种形式。本案争议的焦点依然是二人之间属于何种法律关系。鸽友与鸽友之间联系密切,交流频繁,对财物有交付和归还的行为应以借用关系为常态,其他关系为例外。虽然获奖赛鸽属于实际鸽主,但其并没有支付参赛费,名义鸽主在支付参赛费的情况下获得了奖金,可以理解为借用了实际鸽主的赛鸽,除非实际鸽主有证据证明存在其他法律关系,否则应认定为借用关系。名义鸽主借用实际鸽主的赛鸽参加比赛,参加完比赛再将赛鸽返还给实际鸽主,所获奖金系名义鸽主所得,实际鸽主主张该笔奖金没有法律依据。

    3、对于第三种形式。也是实务中最为复杂的一种形式。以开尔爱心公棚(大棚)为例,其曾以20周年庆为契机,在已有比赛的基础上另外组织了一次汽车大奖赛,竞赛的规则为:“开尔额外出资419.8万元设立10辆奥迪汽车大奖赛。在2020年12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预订并缴纳1羽保证金的鸽友,其名下本公棚所有赛鸽都有资格免费参加奥迪汽车大奖赛,奖品为2021款奥迪A6汽车(官方指导价41.98万元)。此奖项在本届比赛决赛中产生。取奖名次为11、101、151、201、251、301、351、401、431、461名,如果相应名次的鸽主未在规定时间内预订并缴纳保证金,则取奖名次下移。(例如:11名没资格则延后取12、13……名)”根据比赛规则,按期预定并缴纳1羽保证金的鸽友均有资格参加该汽车大奖赛。在此规则下,假如实际鸽主将自己的赛鸽放在名义鸽主名下,且恰巧赛鸽获得了11、101、151等名次,大奖应该属于谁?有些人认为,此次大奖赛是免费比赛,实际鸽主没有缴纳参赛费,名义鸽主也没有缴纳参赛费,应该参照本文中的第一种形式,也即大奖由实际鸽主取得。该观点看似合理,但实际上忽视了一个关键点,那就是此次大奖赛是否真的是免费的?当然不是,名义上该大奖赛是免费的,但实际上只有缴纳保证金的鸽主才可以参加,也就是说本次大奖赛的参赛费是保证金,而非免费,只不过参赛费(保证金)的效力及于鸽主名下的所有参赛鸽而已。这样看来,第三种挂名参赛形式中实际包含了两项比赛——正常的名次赛和汽车大奖赛——正常的名次赛参赛费不足部分需另行缴纳,汽车大奖赛的参赛费就是保证金,无需另行缴纳。由此可以看出,此次汽车大奖赛的挂名参赛在本质上仍然属于本文提到的第二种形式,也即名义鸽主与实际鸽主之间系借用法律关系,所获大奖应该归属于名义鸽主(缴纳“参赛费”的鸽主)。

    以上三种形式均是信鸽比赛过程中鸽友们进行交流、合作的常见形式,看似简单,实际上却复杂、多变,因此,本人建议,鸽友们在合作之前可以做一些书面的约定,将参赛费、奖金分配等情况明确下来,这样即使将来引发争议,也会在可控范围之内。

    以上均为本人个人观点,如鸽友有其他想法,欢迎私下沟通、交流。

    联系方式:1505315215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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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8/4 14: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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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评论(7评论
鸽界大仙
5楼
2点,第一,文章的第一句话与信鸽协会与国家体育部门脱钩的矛盾问题 ;第二说了半天人与人的关系,没有一句讲到所有权(足环证明)谁有票是谁的。
2023/8/7 13: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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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中信网友
4楼
盈得奖金多,朋友之间立马翻脸。不信你试试。如上次刘云与台巴子吵翻天之例。
2023/8/5 11: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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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翔鸽苑
3楼
变相打广告的
2023/8/5 10: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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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刚刚
2楼
还是挂自己名字好过,没有必要拼团队,省的麻烦,打小奖也麻烦,进奖也是自己,
2023/8/5 10: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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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网友
1楼
这种文章有意思!支持一下
2023/8/4 22: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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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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