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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棚比赛规程应视为书面形式合同
2008/9/11 5: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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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 有人说什么公棚竞赛规程“不是合同”、“合同要盖章”、不盖章就不是合同等等,这只能表明:写出这种文字的同志,缺乏法律常识。 

    现先不引用有关合同的法条,先用通俗易懂的日常之事说明:其实,我们每人每天都在与合同打交道。比如,我们上街买东西:买书、买报刊、买菜、买油、买米、买电视机等等,我们就产生了买卖合同。去医院挂号看病,就与医院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如医院误诊。医院就得承担赔偿责任。如买的电视机质量有问题,买方有权要求修理、更换、退货。而这些买卖合同、医疗服务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了吗?有书面合同吗?没有!因此,所谓“合同要盖章”,不盖章就不是合同等等,是错误的。 

    现在我们用有关法条来说明吧! 

    什么叫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条也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采用什么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也有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公棚比赛规程》属公棚与参赛者之间的“书面合同”(参赛者“承诺”、“同意”、认同)。《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参赛者交鸽给公棚,就是“承诺”公棚规程,即“合同成立”。 该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该法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但我国不少公棚唯利是图、经常出现单方面自行变更规程的不法行为。因而,是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违法行为。因未与参赛者协商变更公棚规程,由公棚单方面去“变更合同”(更改公棚规程),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就过去有的公棚发生的毁约、违反合同的问题,笔者曾撰文抨击过。如对此有兴趣,请见《公棚、信鸽俱乐部毁约合法、有效吗?》、《皓月公棚变更春季比赛规程合法、有效吗?》两文。
发布时间:2008/9/11 5: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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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网友
6楼
公棚比赛规程就是合同,不是视为合同
2008/12/24 10: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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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4楼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各部委制定规章,不得与人大制定的法律相抵触。
2008/9/11 19: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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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楼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2008/9/11 19:02:2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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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楼
谢谢。有人说鸽会与法律部门制定一部《公棚法》。在我国只有人大才有立法权。国务院有关制定行政法规,各部委制定规律。中鸽协是社会团体,无立法权。但可拟定信鸽方面管理制度,报体总批准后执行。在此之前,对违法经营;毁约的公棚必要时,鸽友可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8/9/11 18: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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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网友
1楼
甘先生说的对,魏先生有偏颇。我们鸽友联合起来聘请甘先生做法律顾问,费用大伙均摊,把毁约、违反合同的公棚请上法庭。您看如何,请告知。
2008/9/11 15: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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