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鸽会有一个人,整天讲自己“穷”得只剩下钱了,好像他是一个“大款”似的,这个“大款”做出的事却怪怪的,完全不像有钱人的做派,更像寒酸的没钱的小混混。
“大款”占用了鸽会的一间大房经营饲料、药品和用具,原来讲妥的付月租,到了交租金的时候却百般耍赖,一拖再拖。几个月过去了,几年也过去了,租金欠了一大堆,就是不愿交。不但不交房屋租金,用了鸽会的水、电等照样拖着不缴费。“大款”的行为激起了公愤,许多会员批评“大款”的不道德行为,这位“大款”不仅不以为耻,反而指责会员“多事”。
更奇怪的事还在后面。一个鸽会负责人面对会员站出来为这个“大款”说话了:“不管怎么说,他在这里给鸽会办了好事,有了他的鸽店,方便了会员,会员省去了不少麻烦。”
嗨!这话说得,叫人听了怎么那么别扭!如果有人把他妹妹“那个”了,还说给他妹妹带来了快感,帮了她妹妹,你看他乐意不乐意,他不找你拼命那才叫怪呢!
“正理”到了他这边怎么就变味了呢?原来,这个鸽店名为“大款”一人经营,实为与这个鸽会负责人两人共同所有。
这种两人互相勾结干着侵害会员和鸽会利益的坏事用成语对号入座:狼狈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