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实,天津市武清区红利赛鸽俱乐部[登记证书:(津武)民证字第 050009号]负责人芦红利利用职务,以及建立电子比赛模式权限之便,违规篡改标准时间,蓄意参加天津武清区雍阳赛鸽俱乐部、富兴达赛鸽俱乐部举办的多场比赛,从中实施作弊行为,谋取非法利益。
经制造企业-西安科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监测部门针对涉案系统及其鸽钟,通过管理软件进行追溯检索,读取电子鸽钟的操作日志后取得证据。《检验报告》显示,芦红利私自将比赛系统及其鸽钟分别于2010年4月2日20:50分将电脑时间调慢5分钟。然后,建立虚假比赛模式(赛事编号:00402121),将鸽钟写入虚假赛事,继而将鸽钟写入已经调慢5分钟的虚假时间(操作时间:20:49:54)。待赛鸽归巢、数据上传后,行为人再次恢复鸽钟标准走时,借以掩盖作弊真相。
运用上述手段,当事人芦红利分别于2010年4月2日20:50、4月2日21:55:20、4月2日22点、4月3日10:31:07、 11:10:23、11:48,4月17日10:08:01......,对08-02-070619、08-02-070633、08-02-070637、 09-02-387042、08-02-070612、08-02-070626等13羽(次)赛鸽实施了舞弊行为。其中,09-02-387042等赛鸽获得武清区雍阳赛鸽俱乐部4月3日300公里比赛冠军、22名、149名、176名及指定鸽成绩与奖金;08-02-070619获得武清富兴达俱乐部 4月17日夺霸杯300公里比赛的亚军、5名及指定鸽成绩与奖金。
现已查明,上述利用系统与鸽钟实施的舞弊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作弊事实成立,当事人对此供认不讳。
为严肃纪律,伸张正义,严厉惩处信鸽活动中的舞弊行为,净化赛鸽市场环境与秩序,切实维护广大信鸽竞赛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体育总局《信鸽活动管理办法》《中国信鸽协会章程》《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以及《天津市信鸽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经本会裁判委员会、纪律委员会研究,报经市信鸽协会研究、决定,对天津市武清区红利赛鸽俱乐部及其负责人芦红利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即日起开除芦红利天津市信鸽协会会籍。
二、立即注销天津市武清区红利赛鸽俱乐部团体会员资格;关闭其数据库及电子扫描系统操作权限。
三、 撤销芦红利作弊场次的全部成绩,责成天津市武清区雍阳、富兴达赛鸽俱乐部,一周内追缴上述比赛的全部奖金(含指定鸽奖金)、奖状,按修正核定后的有效名次重新发放。
四、市鸽协对红利赛鸽俱乐部实施5000元处罚。
五、建议武清区体育局、民政局将天津市武清区红利赛鸽俱乐部《登记 证书》予以撤销。
天津市信鸽协会
2010年4月29日
抄报:中国信鸽协会、市体育局、市社团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社团处
抄送:武清区体育局、民政局。各区体育局及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