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居棚赛鸽的思考
(策 划 稿)
随着我国赛鸽运动的蓬勃发展,赛鸽经济已经发展成为一项特殊产业,立席于企业之林。寄居棚作为全新概念的赛鸽组织活动,它是一种以赛鸽统一寄宿居住地、统一组织参赛和个性化管理为一体的“两统一个”的赛事服务中心。其组织形式和竞赛规程如下:
一、主办单位在报批主管单位审批后,可以由公司形式的企业法人投资创建,也可以是民间鸽友自由筹资组建。
二、在划定地块的范围内,集中由主办企业或团体组织筹资组建独立单元鸽舍若干套,供相关信鸽赛事参与者和养鸽爱好者租赁使用,鸽主支付鸽棚租金。
三、鸽舍中信鸽的训养、育种、训放和比赛,可以由鸽主自行管理,也可以交由主办单位实行与鸽主的协约管理,即单位在鸽主的指导下以协议形式完成鸽舍的饲养、育种、训放和比赛个个劳务环节。鸽主需定期交付相应劳务和管理费用。
四、赛季安排全体信鸽赛事,统一由主办单位赛前发出通知。在有关赛事大奖执行过程中,需走好法律公正程序。鸽主也可以自愿组织小团体赛、对抗赛、幼鸽赛、多关赛等,但需在主管公司的监督服务下进行这类活动,并以总赛金的提成比例支付相关费用。
五、主办单位在鸽主要求和指导下,对寄居棚鸽子实行全天候包干管理,实行统一训养和训放的。饲养期间因鸽子游失、疾病或非正常死亡等原因,主办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寄居棚可以建成大中小三种规格款式,严格规定不同款式鸽舍的饲养鸽满额数量。鸽友选定寄居棚交付费用后,和主办单位托管饲养合同即时生效。
七、棚内饲养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配对繁殖,但育出的雏鸽不得使寄居鸽总数超过棚容规定的最高值。
八、棚中鸽子的减员或调整可以根据鸽主的意愿或淘汰或提走,如鸽主提走寄居棚鸽子,无论是外出的或内育的,均需支付相应的调节手续费。
九、寄居棚置放和育出的鸽子所有权归和处置权属鸽主所有,主办单位未经鸽主同意,不得擅自配种孵化寄居棚幼鸽和参加赛季比赛。
十、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和比赛放飞出现A、B棚现象,送入寄居棚鸽子,无论是赛鸽或种鸽,必须是幼鸽入棚,将外养的成年鸽,寄入棚内留种使用不得在棚区参加任何形式的比赛。鸽主可以从寄居棚提走的鸽子,但如重返寄居棚即该鸽终身取消棚区的参赛资格。
针对以上十条规定,另需制定相关的细节条款。主办单位应本着为广大鸽友提供优质的服务、发展健康合法的信鸽赛事为宗旨,为中国的信鸽事业作出贡献。
我们知道,现在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飞速发展,旧住房的拆迁和新建的高楼现代一体化设施,使城市原居民中信鸽爱好者的养鸽事业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和制约。已经有很多鸽友迫于生活和社会邻里的压力,不得不忍痛弃棚,这对发展我国信鸽事业是个很大的损失。如果我既考虑城市因素,又考虑养鸽情节,在城市郊外,统一策划寄居棚租赁模式,不失是个很好的办法。这样即可以使鸽迷了却他的遗憾,也使我国信鸽事业能得到健康的发展。
抛砖引玉,雅俗共赏。这是我作此粗略策划构思的动念。如有人能理解,哪怕还是少数,我心慰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