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陌生者打来电话,先是沉默不语,接着又挂掉,继而发来短信:……你的《丑陋的四川杂种》写得不错,但为什么×××(省去脏话3个字)要骂四川人?
我敢骂四川人吗?我和四川人有仇吗?在此,我想反问一下这位质问者:除了标题,你看没看内容呢?还是有头无脑没看懂呢?
在《丑陋的四川杂种》一文,我已交代得很清楚:此文章不针对所有四川人,也不针对所有评论者(如果你非要对号入座,我也没办法),只针对其中的杂种。
为了使误解消除,真相浮出,我感到有写此声明的必要,并希望此事到此为止。如果还有好事者不服,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我奉陪到底,就以“某某河南人侵犯四川人名誉权”为由,上诉至法院,看看会不会受理,而不要采用一些卑鄙无耻的流氓手段对付作者。我已将自己的电话从专栏中删除,并切断其联系,如此并不是害怕难防的“暗箭”,而是不想让自己正常的生活受到干扰。
我在《丑陋的四川杂种》一文里所指的“杂种”是如下几个:
5楼,13楼,14楼,16楼,59楼,66楼,70楼。
还有一些显得勉强,就不让“上榜”了,以免打击面太大。
谁是谁非,请对号入座吧!
所谓三五成群,有此七个,无需再多,已成“一群”!
或许,有人看了会说,就这,也叫“杂种”?!
或许,人和人不一样,我是一个眼睛里揉不进沙子的人,并且有着重度的“洁癖”,看不惯脏字,也容不得脏字,看到它的第一感觉就是恶心!
当然,在几乎一边倒的“喊杀”声中,也有一些评论者难能可贵地保持独立的思考,坚守自己的立场,不跟风,不盲从,除了让作者本人发自内心地产生深深的敬意之外,我也想对他们表示一下自己的歉意:如果因为《丑陋的四川杂种》这篇文章而伤害到您,请让我真诚地对您说一声“对不起”!
这些值得我尊敬的评论者如下:
3楼,32楼,39楼,50楼,53楼,86楼,93楼,100楼,101楼,108楼。
之所以将截然不同的两者并举,是想让人们看到在走过的大地上,并不尽是污水浊流,还依然会有那样一股清泉流过……滋润着你的心田,而你只需激浊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