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恒 本报记者 葛学涛
去年10月8日,扬州“信鸽达人”老许像往常一样,喂完鸽子就上班了,出门不久就接到了邻居的电话,很多鸽子从房顶的鸽舍往地下掉,最后187只信鸽全部丧命,老许能想到的唯一的问题出在给鸽子的食物上。
昨天,维扬法院正式受理了这起信鸽死亡索赔纠纷,并准予立案,这是我市首例信鸽索赔案件。法律界人士称信鸽的估价类似于古董,因其特殊价值的认定一直备受争议。更值得一提的是,信鸽主人在诉状中同时提出了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赔偿请求,法律界人士预言如果这一请求得到批准,那日后市民饲养的动物或者宠物受到了不法侵害将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遍地的信鸽尸体 葛学涛 摄影
1小时187只信鸽暴毙祸在鸽舍
本案的原告许代山今年55岁,是个“老扬州”。昨天下午,老许告诉记者,他从1982年开始赛鸽,是扬州最好的一批专业赛鸽者,1984年正式参加扬州专业的赛鸽活动,曾经拿了不少大奖。目前老许的“麾下”已经有180多员“得力战鸽”,都是“久经沙场”的信鸽的后裔。
老许介绍,他最得意的是有20多个信鸽还是“双哈密”及其后裔。什么是“双哈密”呢?业内人士介绍,赛鸽的时候往往是先把参赛的信鸽装进笼子,然后从扬州出发到达目的地(例如新疆哈密),然后把目的地作为信鸽起飞的出发地,终点是扬州,看谁的信鸽能安全飞回扬州大本营并且速度最快的获胜,所谓“双哈密”就是参加了两次这样的从哈密飞回扬州的信鸽。“从哈密飞回扬州大概要2500公里,参赛100只信鸽能安全回到扬州的也就是10只左右。如果能两次参赛都能安全返回就更加了不起了。”老许介绍“双哈密”的后裔也遗传了“父母”的优秀基因,也在赛鸽大赛上屡获佳绩。
这些让老许视若珍宝的信鸽,却在2011年的10月8日遭遇了“浩劫”。“7点多,我照例喂完鸽子就上班了,出门不久接到了邻居的电话,说看到很多鸽子从房顶的鸽舍往地下掉……”老许急忙往家赶,到家后见到的一幕至今让他记忆犹新。“很多鸽子已经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特别是很多双哈密的后代。”
说到这里,老许的眼里噙着了泪花。老许按照以往的办法对当时没有死亡的信鸽施救,可是最终一个也没有救活。究竟是什么原因让187只信鸽“全军覆没”呢?老许能想到的唯一的问题出在给鸽子的食物上。
“卖了20年粮食从没卖过问题粮食”
老许平时给信鸽喂食的小麦是从将王街道一家粮油店购买,很快老许联系了这家粮油店的负责人老万。老许称,事发大约一个小时,老万赶到了现场,他也被眼前的惨景震惊了,也在积极帮他寻找信鸽死亡的原因。“我当时就认定是小麦有毒,我觉得最好的办法还是报警。”老陈报警后,维扬警方的民警很快就赶到了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和记录,并把老陈和老万带走做了笔录。
当天下午,老许来到市区多个部门想对鸽子吃的小麦进行鉴定,均未果。10月11日,维扬公安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承担了鉴定任务。扬公物鉴(化)字[2011]233号理化鉴定报告显示,老许家的一袋小麦里被检测出了氧化乐果(一种高毒性农药)。
记者了解到,目前警方已经基本排除了有人恶意投毒或者是因为环境因素而导致信鸽集体死亡的可能。
老许表示,有可能并非老万有意为之,可是客观上他却是“杀鸽凶手”,事后他多次找到了老万协商解决此事,一开始老万还算配合,可是后来干脆就不理睬他了,一气之下老许就把老万告到了维扬法院。
老许反映的问题究竟是否属实呢?记者昨天也和老万取得联系。对于被老许告到法院,老万显得有些气愤,他告诉记者:“我卖粮食卖了20多年了,从来没有卖过问题粮食,那么多面粉厂都没有问题,怎么就这么巧喂养鸽子的时候就出事了呢?”采访中,老万一再表示他卖出去的粮食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对此老许显得更不服气,他早已经把100多具信鸽的“尸体”放进了冷库,就是等着案件如果有需要就把它们拿出来“验尸”。
两大悬念
悬念一
信鸽战绩辉煌,损失如何定?
俱乐部估价:总价为22.75万元
老许对自己187只信鸽的“前世今生”如数家珍,特别是对“双哈密”及其后裔的“战绩”更是信手拈来。老许告诉记者,他最得意是336480号信鸽,曾两次参加哈密飞回扬州的比赛,一次还拿到了扬州第二名的好成绩。2004年,外地信鸽爱好者曾经出8万块钱想要购买这只信鸽,被老许拒绝了。“和这只信鸽当年水平相当的信鸽,现在在上海已经卖到了超过50万元一只的天价。”
法律界人士称,信鸽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它们类似于古董,在估价的难度上可以称之为“动物界的古董”,意思就是估价的难度很大,而且目前我国尚无对信鸽价值专业的估价机构。那老许按照什么标准索赔呢?
后来扬州市三元信鸽俱乐部组织了多位“赛鸽界”专业人士,对老许187只信鸽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结合这些信鸽的“战绩”等信息,最终对两只信鸽分别给出了3万元的估价,还有一只1万元,4只定价分别为5000元,还有19只每只定价3000元,其余161只定价每只500元。综上187只信鸽共估价为22.75万元。可是包括老万在内的一些人对这个价格提出了质疑,一些市民认为这样的定价不权威也不科学,市场一只普通的鸽子也就是30元左右,即使屡获佳绩也不见得动不动定价以“数以万计”来论。
那法院将来会如何认定老许的信鸽将是一大悬念。法律界人士透露,如果法院认可由行业协会来估价,那将有标志性的意义,市民饲养的一些动物或宠物一旦受到损失,就可以借鉴该案来定价。
悬念二
是否有权索赔精神损失费?
老许在诉状中除了要求索赔22.75万元的信鸽损失,还诉请法院判决老万赔偿其精神抚慰金5万元。老许告诉记者,之所以提精神损失费,主要是他精心喂养的信鸽多年,投入了很多感情和精力,鸽子就像是他的孩子,而今所有的信鸽全部都突然死亡,对他的精神造成了巨大冲击。
对于类似案件能否提请精神损害赔偿呢?
江苏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宗宏根介绍,精神损失是指由于加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或使其精神利益受到损害,精神损害既可以是生理方面的,也可以是心理方面的,还可以是精神方面的,另外精神上的损害不仅仅来源于加害人对受害人人身权的侵害,也可以来源于对受害人财产的侵害。袁春明指出,如果老许要想诉求精神损失费恐怕并非易事。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般能成功申请精神损失费的有两种情况,一是当生命权、人格权利、健康权受到侵害的时候,如受伤、死亡、被诋毁等,均可向法院诉请精神损失费,再就是特殊物品被破坏后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费,如具有特定纪念意义的父母遗物等。“法律规定是权威的,尽管老许从感情上很难接受,可是要想申请精神损失费缺乏法律依据。”可是很多市民认为,小动物和人亲密相处是有感情的,他们已经成为了生活的“一份子”,情同亲人,它们受到伤害就如同自己受到伤害,为什么不能申请精神损失费呢?就此我市民法专家、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春明介绍,尽管申请精神损失费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但是在审判中如果法官有足够好的“审判艺术”,也是可以促成老许获得一定的精神抚慰金的,“金额不在于多少,关键是可以从心理上给权利受到侵害的一方一个安慰。”
本报将继续关注该案的最新进展。
新闻附件
稀奇古怪的信鸽索赔案
山东,2010年9月,一起交通事故让车上的17只信鸽被撞或受惊吓死亡。受害车主称信鸽名贵,将肇事司机所在单位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种损失共计12万余元。
2010年7月,安徽的路先生最近遭受了很大损失,他精心饲养的信鸽被偷了。最终贼找到了,损失却难以挽回,原因很简单,目前合肥还找不到一家权威机构能对路先生的损失作出评估。
2010年,上海的王先生被强制执行搬离原本夫妻共住的房屋,留下数十羽信鸽,不料前妻对信鸽不闻不问,致鸽子全部死亡。日前,青浦区法院判决李女士赔偿王先生经济损失1万元。
元宵夜小孩放鞭炮,却炸死邻居家的信鸽。家住重庆渝中区若瑟堂街道的“鸽迷”杨女士由于失去了一只鸽子,得到了“安抚费”两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