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体育总会声明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河北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规定》,原秦皇岛市信鸽协会未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已于2011年11月2日予以撤销登记。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新成立的体育社团须经秦皇岛市体育总会审批、秦皇岛市民政局登记注册成立,目前我市尚未成立与信鸽运动相关的任何体育社团,对于近期出现的任一包含“信鸽协会”字样的比赛、活动,秦皇岛市体育总会作为信鸽运动的业务指导单位特作如下声明:
1、2011年11月2日以后我市境内一切任一包含“信鸽协会”字样的信鸽比赛、活动均为个人行为,非官方指定,请广大鸽友谨慎参赛,风险自担。
2、对于部分鸽友采取的适时退出非法比赛、活动的明智举动,秦皇岛市体育总会持欢迎态度。
3、对于部分信鸽经营组织和个人无视秦皇岛市体育总会的存在,公然支持我市境内非法信鸽比赛、活动的行为,秦皇岛市体育总会将逐一核实后将通过媒体发布公开声明,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力,对这些信鸽经营组织和个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4、秦皇岛市体育总会鼓励信鸽经营性组织发展,支持合法的信鸽经营性组织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在秦皇岛市体育总会监督下举办信鸽比赛、活动,否则秦皇岛市体育总会有权配合有关部门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市信鸽运动的发展,保障广大鸽友利益,目前,秦皇岛市体育总会正在着手组建新的信鸽社团,届时将通过媒体予以公示。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