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通讯员魏志坚)自己的名贵信鸽觅食时被撞死,市民张先生将司机王某告上法庭,索赔5500元。昨天,经顺义法院承办法官调解,司机王某愿意赔偿张先生包含诉讼费在内共计800元。
张先生是北京市信鸽协会会员,平时喜爱养鸽。不久前从市场上花5500元买了一只信鸽,由于该鸽表现出众,张先生对其极为喜爱。
今年8月18日,张先生的这只信鸽在北京某汽车配件商店门前觅食时,王某驾驶的小客车不慎将信鸽撞死。张先生见状立即拨打122报警,顺义分局交通支队认定了上述事实,但双方没有调解成功。张先生因此将王某告上法院。
法院认为,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指出张先生和王某在案件中分别存在的过错,并指出张先生在公共场所散养鸽子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后张先生主动接受了调解建议。双方达成上述调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