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青岛12月7日讯(通讯员 王卉 记者 崇真) 偷了别人精心饲养的信鸽,以普通肉鸽的价钱卖到菜市场,不懂行情的小偷田某面对司法部门对信鸽的估价傻了眼。今天下午,青岛市四方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天价”信鸽案。
据了解,今年24岁的田某从安徽农村老家来青后在一家饭馆干起了厨师,由于收入不多,他便琢磨着找点事赚点外快。2004年3月12日晚上11点多,田某下班后在马路上溜达,窜至四流南路一居民楼顶,盗窃居民于某某养在平台上的信鸽23只,不知道信鸽价值的田某将这些鸽子拿到菜市场,按普通肉鸽的价钱卖了70多元钱。尝到了甜头的田某一发不可收拾。随后的十几天里,他先后3次盗窃信鸽50余只,后被查获,部分没有被卖的鸽子也被还给了失主。
案子破了,信鸽的价值认定却成了难题。由于信鸽的价钱没有统一标准,几位失主的估算成了定价的标准。根据几位失主的估价,该区价格鉴定中心认定70余只信鸽的总价值为6万3千元。在第一次庭审中,田某对信鸽的价值提出质疑,要求法庭重新鉴定。在第二次鉴定中,失主李某称上次由于气愤,故意把价值说得很高,而在开庭时,他见到田某的父亲在庭外泣不成声,又看到田某的认罪态度较好,李某打消了报复的念头。根据这次鉴定,信鸽总价值共为2万7千元。
在法庭辩论中,检察机关认为,李某第二次估价时,已掺杂了对田某的同情,个人感情色彩较重,不能作为定论。要求法庭再次鉴定信鸽价值。法庭将择日开庭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