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体育总局文件
京体办字[2012]285号
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总局
关于加强机场周边地区信鸽活动管理的意见
各区县体育局、体育总会:
近年来,首都机场屡屡发生信鸽与飞机相撞的事件,机场周边地区的信鸽饲养和放飞活动已成为航空器飞行安全的重大隐患。为确保飞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机场净空环境,按照《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223号)精神,结合市政府《关于研究首都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鸽类禁飞禁养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首都国际机场、南苑机场、西郊机场等所属地的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的信鸽竞翔项目以及信鸽协会的管理,现对加强机场周边地区信鸽活动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市政府令第223号的规定,严禁在已发划定的机场范围内和机场净空区域内饲养和放飞信鸽。
二、配合当地政府部门、民航管理部门,对机场周边地区的信鸽会员、信鸽养殖户及鸽棚进行清查。根据机场管理的规定,凡违规搭建的鸽棚,要劝导尽快拆除或转移。凡不停劝阻的,依法处理。
三、加强对所属区域内信鸽协会、会员的宣传教育,要求其自觉遵守本协会《章程》,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四、对所属信鸽协会要严格管理,对违反、违规的信鸽协会、会员,坚决予以纠正,不听劝阻的,协同社团管理部门,停止其组织活动,停止其会员资格,停发足环。对信鸽协会会员入会严格备案制度,严禁在首都国际机场、南苑机场、西郊机场等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发展新会员。
五、信鸽放飞和举办信鸽比赛必须远离机场周边区域。
六、举办信鸽竞翔活动须按有关规定由信鸽协会向所在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批,有关活动还需征得航空管制部门的同意,未经审批的竞翔活动必须取缔。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体育总局
2012年11月25日
北京市海淀区体育总会
关于转发京体办字[2012]285号文件的通知
海淀区体育总会信鸽分会:
根据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总会京体办字[2012]28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为确保首都机场飞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声明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机场净空环境。我总会转发此通知,希望你分会认真按照文件的精神执行,做好本地区的信鸽放飞管理工作。
北京市海淀区体育总会
二0一三年一月五日
原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