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经典赛事——第十八届辉煌杯特比环三关大奖赛规程出炉。比赛设为A组4000元、B组1000元两项赛事,其中A组可兼得B组奖金,三关赛程分别是400、500、550公里,计划定于5月至6月之间完成全部比赛。
特比环预订工作已于3月1日开始,订满即止,特比环发行日期为3月31日。比赛规程如下:
天津市第十八届辉煌杯特比环三关大奖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天津精英赛鸽俱乐部
三、发环时间:2016年4月1日。自3月1日起于窗口受理(全款)预定,额满即止,恕不接受口头预订。
四、参赛资格:本场比赛以第二关500公里级(河南封丘)为受限空距测定站,依此核定参赛鸽舍空距是否满足5%的空距限制(不涉及首关400公里空距)。因此,提请拟参赛会员在预购环之前,利用本网站设置的“空距自测系统”自行或委托举办单位协助测定,经确认空距满足后,再决定取舍。为此重申:凡第二关空距低于475公里者,参赛成绩无效,切勿订购。封丘司放站经纬度参考值为:114度32.595分/34度58.798分。
五、特比环发售数量及奖励标准:
A组2016-0602801至0603300(500枚),每枚售价4000元(其中A组3000元,单独设三关综合奖;另1000元融入B组综合、单关、团体奖项,A组特比环因此兼得双组成绩与奖金)。
B组2016-0603301至0605300(2000枚),每枚售价1000元。注:以A+B组共计2500枚特比环基数设奖
六、特比环制式及佩戴方式:
1、本届比赛采用全国统一足环特定号段,结合铝质防复套内置专环(以下简称内置环)匹配方式一并发售。其有效佩戴方式为:将内置环插入统一足环之内,使之成为组合。切记,该内置环一端卷边,另一端则为平口,佩戴时须将内置环卷边一端朝向下方(卷边朝向鸽爪),否则,比赛成绩不能成立。提示:特比环损坏、遗失不予补发。
2、特比环防伪措施:
为确保比赛公正,严防仿冒、伪造足环混入参赛的行为,本届特比环特别采用了高科技防伪技术工艺。因此,本届单关及综合比赛的前十名(含指定鸽),以及举办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查验的相应名次鸽的鸽主,均须于报到结束的次日上午10点前,持受检鸽前往协会统一接受仪器检测,伪者及违者一律取消成绩并视情节予以处理。
七、集鸽时间与赛级:
○第一关(濮阳)为400公里赛级(拟2017年5月中下旬,以当年市级竞赛规程公布时间为准。下同)
○第二关(封丘)为500公里赛级(拟2017年5月底、6月初)
○第三关(河南原阳)为550公里赛级(拟2017年6月上中旬)
设三关赛综合成绩奖(以三关赛分速累积相加,分速快者列前)
八、奖励办法:
★A组三关综合奖(0602801-0603300):冠军300000元、亚军200000元、季军120000元,第四至六名各80000元、第七至十六名50000元(兼得B组所有奖项)。
★☆B组三关综合奖(0603301-0605300下同):冠军200000元、亚军120000元、季军80000元、第四至五名各60000元、第六至十名各50000元、第十一至三十名各20000元、三十一至五十名各8000元、五十一至一百五十名5000元。
★☆B组第一关奖金:冠军10000元、亚军6000元、季军6000元、第四至五十名各2000元。
★☆B组第二关奖金:冠军10000元、亚军6000元、季军6000元、第四至五十名各2000元。
★☆B组第三关奖金:冠军10000元、亚军6000元、季军6000元、第四至五十名各2000元。
★☆☆综合实力奖:冠军30000元、亚军20000元、季军20000元。注:本届实力奖不限购环数量,成绩取自第三关(单关)比赛的前300名。遇第三关比赛不能成立或相应名次落空时,则以第二关前300名成绩提取,入围羽数多者为胜,羽数相同则以分速累积相加,高者列前。
九、附加赛组别与竞赛办法
◎附加赛单鸽组:参赛费5000/羽(报名费1000元)
◎附加赛两只组:参赛费3000/组(报名费1000元)
◎附加赛录取名额及奖金比例:参赛名额低于20羽(含)录取第一名,为90%;达到或超出21羽、低于50羽(含)录取前三名,分别为40%、30%、20%;达到或超出51羽则录取前五名,分别为35%、20%、15%、10%、10%。
1、该附加赛成绩取自于三关综合成绩,遇第三关比赛不能成立或对应名次落空时,则以前两关综合成绩中产生。
2、自本届起,严格执行参赛款到账后网上公示、确权方式,概不接受口头报名。
3、报名日期为2016年6月20日至6月30日止。参赛会员须于上述时间内报名,同时支付相应组别的报名费,举办单位将公布参赛会员姓名与组别(暂不确认环号)。确认环号时限为次年3月1日至15日止,同时,一次性补足全额附加参赛费。参赛会员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申报参赛鸽环号,由承办单位网上公示参赛鸽环号及其组别,供复核、监督。需变更足环号码要求的,准于3月15日前提出变更申请,自3月15日(不含)以后,所有公布的数据视为终榜,不得变更。凡在规定时限内未缴费、未申报足环号码者,均视为弃权,参赛费不予退还,承办单位将删除公示榜内不成立之参赛鸽数据。
十、竞赛、报到办法:
1、参赛会员须在《竞翔报名单》的天头部位,妥填可供联系的移动电话号码,并保证报到期间通畅。
2、比赛报到期间,主办单位将在全市范围内设若干验棚小组待命,随时登门履行快速验棚职责。参赛会员须于家(舍)中候检。凡以种种借口拖延或拒不配合查棚者,均视为违规,其成绩裁定无效,当事会员不得异议。
3、凡因电子扫描鸽钟、设备、线路等故障导致报到受阻者,属个人行为,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建议会员进行必要的赛前检测,确保无虞。
4、为遏制人为延缓插表现象及“A、B棚”舞弊行为,比赛严格执行电子扫描数据上传时间限制在30分钟之内规定(科汇网络系统故障除外)。为此,凡上传时间超限者,均以后台数据库实际上传时间录取成绩(废除踏板采录时间)。
5、凡经检测,鸽钟(掌中宝)走时与标准时间误差超过50秒者,竞赛主体有权按标准时间重新核计成绩。
十一、报到时效:
1、第一、二关报到期均为一天,以开笼当天起算,至当日日落后半小时(整)止。
2、第三关报到期以开笼当天至翌日中午12点(整)截止。
3.凡超过规定报到期的赛鸽即为失格,遂丧失当场及后续比赛的资格。
十二、竞赛办法:
1、所有特比环赛鸽必须按时参赛。否则,视为弃权,并将丧失后续比赛资格;所有超过规定时限的归巢鸽,皆丧失当关与后关比赛资格。凡将失格的赛鸽混入下一关入笼参赛者,除取消成绩外,将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
2、指定鸽赛、附加赛均不得中途退费。
3、赛制及执行方案:
(1)本届比赛实行有限“伯马制”,即在有效报到期内的归巢鸽满足三户、三羽,并且当关归巢鸽总数不足100羽(含)条件时,比赛结束,“伯马制”成立,本赛所设单关及三关综合奖金由前100名内“伯马”所得,依名次各获其奖,余奖金独享或均分;
(2)遇当关有效归巢鸽未能满足三户、三羽条件时,比赛结束,“伯马制”不能成立,归巢鸽主仅获取当关对应名次奖金,其余单关及三关综合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3)遇前两关录取名额达到或超过101羽及以上时,归巢鸽主则依名次仅获取单关奖金,下关比赛继续;
(4)第三关比赛仍采取有限“伯马制”方式,依前款“赛制及执行方案”第3条(1)、(2)款执行。当第三关比赛正常进行,有效报到期内赛鸽尽失时,则以前两关综合成绩取代三关综合成绩,核发对应的全部奖金。
4、第二、三关比赛的监督代表,将从前关的第1、11、31名得主中产生。届时,上述人选必须委派代表于集鸽时间前半小时报到,履行集鸽、运输及放飞监督责任。代表乘用车辆及沿途歺饮由本部提供,毎人另获赠500元岗位津贴。
5、本场比赛入围及指定鸽获奖者,以及举办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复检的赛鸽,参赛会员必须应约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本会网站或电话通知为准)持赛鸽、“掌中宝”、竞赛报名单B联及足环证接受复检。
6、第三关的所有参赛鸽均粘贴防揭动不干胶贴条。凡入围赛鸽足环所粘贴的防揭动贴条被揭开、刮开,其足环序号显露2位(不含)以上者,均视为非正常飞返,其成绩不予认定,责任自负。因此,特别提示参赛会员切勿触动防揭贴码!
7、第一、二关比赛遇司放地及沿途有雨、雾时,将逐日顺延;第三关司放地遇雨及大雾时(不虑及沿途天气),则在司放地等待,若当日早8:30前仍不具备开笼条件时,原则上就地休整至次日开笼,若次日仍不具备开笼条件时,原车拉回(当关指定鸽赛解除,退款),一周后(具体集鸽时间网上通知)重新集鸽。
8、本俱乐部责任人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参赛。集鸽现场工作人员交鸽参赛的,必须报裁判长核准,指派专人对其严格履行检录、入笼手续,“竞翔单”须经裁判长签字确认,违者成绩无效。
十三、参赛会员须知:
1、领环时,参赛会员有责任核对足环证与足环号码是否相符,否则责任自负。
2、赛鸽身体各部位(含羽毛)不得藏匿、夹带、粘贴、鸽主姓名、鸽舍名称及电话号码、QQ号、邮箱号等任何数据信息,违者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
3、凡购环者均视为对本规程的认可,参赛者及主办单位均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异议。
4、举办单位有权评估天气状况及其走势,选择并做出推迟集鸽及开笼之决定。
5、有关比赛推迟及相关补充通知均以本会网站发布为准,参赛者不得以未接到通知为由提出异议。
6、比赛期间,遇疫情、灾情、交通意外以及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因素时,承办单位有权因应事态做出推迟或无限期延期举办比赛之决定,延期比赛当不改变比赛性质与奖金额度。
7、举办单位具有不定期对参赛会员、鸽棚及赛鸽进行登门临检权力,同时开放举报通道,施行“黑名单”重点监控机制。
8、指定鸽赛随延期而延效,一经参加不得退赛。
9、赛鸽的参赛权及其收益为赛鸽所有权(环标证)持有者所拥有。当所有权人发现其赛鸽被他人获得并参赛、获奖时,权利人可以凭环标证和书面申请向竞赛举办单位主张权利,要求对该赛鸽获得的奖金予以冻结。经当事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须以书面形式提交报告,请求解冻奖金。
十四、本规程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信鸽协会竞赛规则》与《天津市信鸽协会2017年竞赛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