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舍搭建“行政许可”是出路
现今我国的法律制度中,有一种制度叫“行政许可”。见解释: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书面证照和其他方式允许其从事某种行为,确认某种权利,授予某种资格和能力的行为。
许可的本意是禁止的解除:对一般人都限制或禁止,但对符合条件者解除限制或禁止。如对一般人都禁止驾驶汽车,但对取得驾驶执照者却允许开车,就是一种许可。
以上解释,大体有如下含义:
1、行政许可对符合条件者解除限制或禁止。
2、行政许可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确认和授权。
3、申请许可和被授权的对象一般为以书面证照或其他方式允许其从事某种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因此,各地鸽协联合卫生检疫、国土城管、体育主管等政府部门出台《信鸽活动管理办法》所做的正是争取鸽舍建造“行政许可”的基础工作,也是目前可见的主要出路。
当然,信鸽活动虽然符合申请行政许可的基本条件,而“符合条件者”的规定包含了“不能侵权”或“应争得受影响者的谅解”等不可忽略的内容,或前提条件,可见难度之大。
然而,世间本无路,路是人走出来的。有鉴于成功走出信鸽活动列入体育项目这一步,因此有理由相信,鸽舍合法建造问题在众人的努力下也能得到较好解决。而在这条道上,每个鸽友都是不可或缺的人物,应该共同努力,一起加油,不要置身事外;也不要把它纠结成纯理论事件,而是如何解决的现实问题。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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