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讯(记者马继玲)从2004年8月起,太原市中辐院社区王厚生大爷的退休金,每月都会被其单位中辐院扣掉600元,至今已被扣掉近两万元,而扣钱的原因是因为在楼顶养信鸽。因养信鸽被处以同样额度罚款的,还有居民姚金龙。两年多来,他们四处奔走申诉,请省体委、省信鸽协会等多方协调,一直无果。
王厚生和姚金龙都是中国信鸽协会会员,饲养的信鸽多次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比赛,取得过优异成绩。1997年以来,二人先后向省信鸽协会申请,在楼顶建起鸽舍,并与居委会签订了卫生目标责任书。
2004年3月23日,中辐院出台《关于整治职工家属饲养飞禽宠物的通告》,规定“鸽子一律不准在室外和公共建筑物上建舍饲养,不准突出阳台建鸽子笼,超过自行拆除期限者,每日罚款10元或20元。”由于种种原因,王、姚二人没有拆除鸽舍。当年7月21日,中辐院后勤管理处发通知给单位财务处,要求对王厚生等进行罚款。
今日记者与中辐院后勤管理处取得联系时,该处一位常姓工作人员认为,在楼顶养鸽必须经城市规划部门许可、并征求单位物业部门同意。不让养鸽是因为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他认为,在公共建筑上养鸽会影响其他住户。至于每月扣除600元,他认为不是“处罚”,而是占用楼顶公共部分的“租金”。
山西民权律师事务所张芳律师认为:如果大家确实不喜欢邻居养鸽,中辐院整治养鸽确实代表了民意,那么就不该因个人爱好而违背大家的意愿,应当服从小区管理。当事人如果认为罚款行为不妥当可以进行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