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完毕后,参赛鸽友不仅要自我总结,公棚也应总结。如果公棚方和参赛方把公棚当作企业来对待,那么中国的公棚业将越走越远。)
赛鸽公棚登记注册后就是企业,企业要有企业的形象,要有社会职责。不要把公棚只当作赛鸽打比赛的类似协会的性质。对参赛者有要求,那么对公棚也应有要求,不能只要求一方,而放弃对另一方的要求。
纵观中国公棚整体事业的发展,纵观中国公棚近几年来的赛事,我们不难发现,品牌公棚之所以能在公棚业界中林立,之所以得以发展壮大,之所以获得社会各类鸽友的接受和注目,是因为他们在市场竞争中自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品牌公棚已经成为一种产品,他们几年来的所作所为在鸽界中已经获得很高的信任程度。这种良好的公棚信誉度对于公棚来说本身就是一笔可观的无形资产,有助于公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有利的地位,他们的信任度、他们的名誉度,他们的品牌效应,他们的社会责任和他们的操作力度,是继续发展的源动力。但是,有部分少量的公棚则以欺诈行为去赚鸽友的钱,到头来肯定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事实已经充分证明这一点。
一个有责任的公棚,如果只顾眼前利益,放弃对参赛会员的责任,以损人利己的行为追求利益最大化,那么它终将被淘汰出局。今秋发生的几起公棚不作为事件给鸽友们敲响了警钟!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棚追求利润最大化本身无可非议。但由于公棚市场的不完善,赛事失灵难以避免,但对社会的责任不可没有。
当公棚要实现的利润目标与赛事发生冲突时,当公棚的利润目标与预期的目标不相符时,公棚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对参赛者的社会责任?按照公棚的章程答案是肯定的回答。市场的竞争并不鼓励损人利己,公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不仅应该履行义务,也应履行法律责任,而且还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公棚的社会责任一方面要严格执行章程的规定,另一方面也应遵循道德准则。这一道德准则主要讲公德,不能损人利己。公棚承担相应的责任与追求利润最大化并非水火不容。赢得参赛鸽友的信任,从某种意义上说应该是公棚的一种财富。
目前,我国有些法律法规还没有涉及到公棚业上,鸽协制定的公棚政策性的规则和条文也不太完善,在这种条件下,公棚履行社会责任需要自觉性和公道。自觉性就是要求公棚首先明确公棚方与参赛方在赛事交易中的责任和利益,防范公棚实施损害社会责任和损人利己的行为;其次是要求鸽协、媒体、鸽友代表真正实施监督作用,形成一个立体式的监控体系。如果公棚有违背社会责任,有损害参赛者利益的不道德行为,应尽早及时地报道,使之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再次是对公棚的损人利己行为,应查实清楚后加大惩罚力度,不仅不让狼心狗肺的公棚没有任何便宜可占,而且让公棚经营者付出财产、道德、良心和社会舆论等高昂的代价。
北京今秋的几个公棚,确实不仅给公棚本身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而且给参赛的鸽友也造成了伤害,交费越多伤害越是极大。这些不作为的公棚给鸽友又上了极为深刻的一课,这不能不引起参赛鸽友的深思。如果是有远见的公棚不会在蝇头小利上做文章,只会在追求公棚利润不亏本的过程中始终自觉履行相应的公棚责任,那么公棚才可以在激烈的公棚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才有可能占公棚林立的一席之地。
纵观我国公棚业经过十几年的风雨,公棚方和参赛方应该说是友好和谐相处的。在过去的10多年中,不管我国经济大环境发生怎样的变化,作为参赛方的鸽友始终理解公棚经营者,始终信任公棚经营者,始终支持公棚经营者,参赛鸽友对公棚的高度信任和极大的关注,对公棚寄予的厚望一如既往,这不能不说是公棚持续发展的极大鼓舞和鞭策。
中国公棚业的持续深化必将继续下去,有远见的公棚肯定是自觉履行社会职责的,愿我国的公棚越办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