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中,对参赛者反映强烈的以下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
一、为避免公棚中途退赛和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参赛者损失,获得审批的公棚,收鸽活动开展前要交纳一定比例的比赛保证金;比赛结束、奖金兑现15日后,无违规行为和不良反映的,再如数返还。
二、为保证赛鸽生存空间,减少疾病发生,公棚必须按鸽舍实际面积限收羽数,并在规程中明确显示,超出按《暂行规定》标准递加奖励名额;同时协会也会在网上予以公布,供参赛者监督。
三、为保证公棚日常运营支出,饲养管理费100-300元必须在交鸽时收取,任何人不得例外。
四、参赛费在首次比赛前一训放站,由裁判监督集鸽、押运、司放、归巢和查棚后收取;比赛集鸽未上笼的,退还参赛费。
五、为保证比赛奖金安全兑付,收取参赛费结束10内,协会将陪同公棚到银行办理全额奖金存放、冻结手续,存款单置押在监管协会。
六、禁止假足环和虚假“境外环鸽”参赛;比赛结束领取奖金时,没有足环证或境外环鸽未提供进关证明的,取消成绩,奖金下移发放。
七、实行参赛鸽主实名制;比赛结束当日,公棚不能提供获奖鸽主参赛卡信息和收费凭证的,取消成绩,奖金下移发放。
八、为保证公正比赛,协会将全面实施提前进驻、集鸽同步打印、粘贴防揭动不干胶密封环、赛后查棚、核对参赛者身份真实性等多项措施,防止各类作弊事件发生。
据悉,以上规定基本得到各家公棚认可,措施一旦公布、实施,对严肃赛纪、公正比赛,维护参赛者和公棚双方利益,提高河南公棚形象和健康发展,都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