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鸽国家级裁判员2010年度注册有关事宜的通知
社体运协字〔2010〕52号
各国家级裁判员:
为加强国家级裁判员的管理,现将国家级裁判员注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2010年度注册时间为5月4日-5月31日。请第一至第三批国家级裁判员在此时间内进行注册。
二、注册办法
(一)请认真填写《信鸽国家级裁判员注册登记表》,同时附个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
(二)依据《财政部关于确认国家体育总局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3]9号)精神和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裁判员年度注册费为每人20元。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交款:
1、邮局汇款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收款人:中国信鸽协会;
联系电话:010-87182458.
2、银行汇款
银行账号:7112210189800001995;
开户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崇文分行。
(三)汇款请注明2010年度信鸽国家级裁判员注册费。
三、其他
(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信鸽官方网站将公布2010年度裁判员注册情况。
(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的国家级裁判员,将不安排全国性及国际比赛的裁判工作。连续两次未注册者,中国信鸽协会将依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信鸽国家级裁判员注册登记表
信鸽国家级裁判员注册登记表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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