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让车上的17只信鸽被撞或受惊吓死亡。受害车主称信鸽名贵,将肇事司机所在单位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种损失共计12万余元。日前,怀柔法院已受理该案。
2010年9月,邹某驾驶小汽车行驶到怀柔区两河路口时,与某汽车销售公司的雇员何某驾驶的挂车相撞。肇事司机欲驾车逃跑,邹某迅速追赶拦截。
此次事故造成邹某受伤、小汽车损毁。另外,事故造成邹某车上的17只信鸽或被撞或受惊吓死亡。经认定,该起交通事故中挂车司机何某负全部责任。
邹某认为,被告单位雇员何某违章驾驶并逃逸,且导致信鸽陆续死亡,被告单位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邹某要求被告赔偿17只信鸽的损失12万元,及其他经济损失5000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