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信鸽协会文件
津鸽纪字【2011】第3号
关于对崇世森等七人违规使用报到资源(费)的处理决定
经查明,本会会员崇世森等七人置市鸽会规定于不顾,在明知个人未缴纳本年度包干报到信息费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电子扫描并通过1183xxxx信息台系统上传数据报到,侵占了所有权会员的集体利益,有违会员应具有的公平、诚信、守约的职业操守和道德。
为严明纪律,抑制投机钻营,侵占团体利益的行为,维护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经市鸽会研究决定,对以下违规会员做出如下处罚:
一、对会员崇世森(会员证号:03336,2006年1月入会)、王勇(会员证号:05172,2005年8月入会)、付春瀛(会员证号:00554,2006年2月入会)、张成赞(会员证号:01507,2004年7月入会)、陈兴月(会员证号:09316,2004年8月入会)给予停止比赛半年处分(自即日起禁赛,解禁时间为2011年底)。同时,对上述违规会员并处年信息费三倍的罚款,即每人处罚180元。
二、对会员郭克全(会员证号:10599,2007年2月入会)给予通报批评,同时予以罚款120元。
三、对会员苏金星(会员证号:13292,2009年11月入会)给予通报批评,免于处罚。
上述处罚自即日起生效,被处罚人员必须在本决定公布一个月内交讫罚金,逾期将自行注销会员资格。
附:2011年春季违规比赛记录
天津市信鸽协会
2011年9月22日
天津市信鸽协会文件
津鸽纪字【2011】 第2号
关于对塘沽等六家竞赛主体通报批评的决定
经查明,天津露文赛鸽俱乐部、职工信鸽协会、雍阳赛鸽俱乐部、滨海赛鸽俱乐部、塘沽区信鸽协会以及华翔赛鸽俱乐部在2011年各自举办的春季比赛中,疏于执行市鸽会有关声讯资费的规定,未尽比赛当中筛选与剔除无效赛鸽之义务,放任违规行为的发生。为此,经市鸽会研究决定,给予上述竞赛主体通报批评。望各竞赛主体以此为鉴,切实维护全体会员利益,杜绝类似行为的发生。
天津市信鸽协会
2011年09月22日
天津市信鸽协会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