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各省级信鸽协会的领导们,大会小会高喊着“加强对信鸽活动管理”的口号,常以自己地区拥有多少多少家公棚沾沾自喜:一则,不菲的注册费进入省鸽会账册,也算不小的收入;二则,显示出“辖区”的工作业绩,彰显地方上信鸽事业发展的强劲后劲,突显领导的执行能力。于是,各地协会对公棚敞门纳客、来者不拒,统统纳入麾下进行监管,几年下来“蹊跷”频出,省市鸽饱受诟病,骂声、声讨声不绝于耳,各类纠纷不断,而处理起来却异常地棘手,各地“掌门”猛然醒悟:这块烫手的“山芋”不好吃——烫手、烫嘴还烫心!
“烫伤”以后痛定思痛,智慧的决策者们商讨对策,一致认定将“监管”更名为“监赛”较为稳妥,似乎一下子工作责任和压力减轻了许多。殊不知,监管与监赛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它仅仅是一个聊以自慰的字眼而已,一旦公棚比赛发生弊案,照样摆脱不了干系。
那么,什么叫“监管”,监管管什么?说得透彻些——“监督与管理公棚的比赛活动”,就这么简单!没必要犹抱琵琶半遮面。
说到公棚与监管的关系,外行真有些理不出头绪,因为公棚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单位,而鸽会却是体育类社团组织,两者“风、马、牛,不相及”。而业界却十分清楚——公棚虽然是企业,但其“主打”的项目是信鸽竞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信鸽活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立了信鸽协会及其派驻裁判员介入公棚执裁的合法性与必要性。于此,公棚的特定项目——信鸽竞赛,便与信鸽协会发生了紧密的关联。
需要强调的是,申请监管的公棚所草拟的“竞赛规程”必须符合《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规定(暂行办法)》,由相关监管协会审查、批准。各级协会原则上不会介入涉及参赛费标谁、奖金额度、录取范围、训练频次与距离以及疾病防治、是否探视诸如此类,明显属于经营性范畴的企业自主行为。否则,协会及其裁判显属越权,于法无据。
有些获准审批的公棚,由于缺乏自信,过度“消费”监管协会的招牌,为吸引参赛者的眼球,扩大宣传效果,采取在媒体上发布“规程”之际,擅自加注“XXX信鸽协会全程监管”字样,混淆了监管范围与职责,这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因此,这种方式不足取。明眼人都清楚,协会未曾派员进驻,也不可能自始至终驻棚监督,怎能体现“全程”呢?当然,公棚的解释是:“比赛全程监管”,真有点打“马虎眼”的意味!缺少主语的词汇,令人迷惘!
当鸽友们完整地读罢这篇文章以后,相信能够清晰地了解到协会监管的职责所在——监管具有比赛性质的预、决赛与多关赛,以及公棚自行设定并承诺的N公里后收费站的“要件”节点。除此之外,更多的行为要靠公棚企业自律、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