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竞赛获奖鸽进行复检的规定
为确保市级信鸽比赛、特别是特比环大奖赛公正、严明,防止仿冒足环、特比环混入参赛以及鸽钟走时误差等有违公平竞争之行为的发生,避免侵害其他参赛会员利益的状况出现。为此,主办单位重申:凡进入决赛的入围鸽和指定鸽获奖者,以及主办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复验的赛鸽,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会员持赛鸽、鸽钟(掌中宝)到协会接受复检,违者除取消比赛成绩外,主办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视情节做出进一步处理。现将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一、市级特比环比赛
1、第十三届辉煌杯特比环大奖赛(5月26日)、大师杯特比环大奖赛(6月9日)的获奖者(含指定鸽获得者,下同),必须在成绩公布的次日上午10点,持赛鸽及掌中宝前往市鸽会接受复检,裁判人员将现场剪除特比环材料进行必要的核查。凡剪除特比环之赛鸽,主办单位则以另一枚佩戴之全国统一环号颁发证书。
2、第一届联合会杯特比环比赛的入围者,其复检方式则以外观通过器材检测为主(因防伪方式有别,因此,无须剪除特比环检验)。
二、常规性大奖赛
市级常规性比赛将视比赛性质及状况,有选择地对重点对象和范围进行决定复检与抽检,具体采用何种方式,届时,主办单位当以本会网站通知或电话通知为选项。
三、鸽钟走时检测
市级各类比赛中,凡经复测认定鸽钟(掌中宝)走时误差者,一律以标准时间勘误,同时扣除差别时间重新予以计算,最终排定成绩。
天津市信鸽协会
天津精英赛鸽俱乐部
2012年4月15日